成員變量和屬性區別(@property那點事兒)


歷史由來:

接觸iOS的人都知道,@property聲明的屬性默認會生成一個_類型的成員變量,同時也會生成setter/getter方法。 
但這只是在iOS5之后,蘋果推出的一個新機制。看老代碼時,經常看到一個大括號里面定義了成員變量,同時用了@property聲明,而且還在@implementation中使用@synthesize方法。 
如下:

@interface ViewController () { // 1.聲明成員變量 NSString *myString; } //2.在用@property @property(nonatomic, copy) NSString *myString; @end @implementation ViewController //3.最后在@implementation中用synthesize生成set方法 @synthesize myString; @end

其實,發生這種狀況根本原因是蘋果將默認編譯器從GCC轉換為LLVM(low level virtual machine),才不再需要為屬性聲明實例變量了。

在沒有更改之前,屬性的正常寫法需要成員變量+ @property + @synthesize 成員變量三個步驟。 
如果我們只寫成員變量+ @property:

@interface GBViewController :UIViewController { NSString *myString; } @property (nonatomic, strong) NSString *myString; @end
編譯時會報警告:
Autosynthesized property 'myString' will use synthesized instance variable '_myString', not existing instance variable 'myString'

但更換為LLVM之后,編譯器在編譯過程中發現沒有新的實例變量后,就會生成一個下划線開頭的實例變量。因此現在我們不必在聲明一個實例變量。(注意:==是不必要,不是不可以==) 
當然我們也熟知,@property聲明的屬性不僅僅默認給我們生成一個_類型的成員變量,同時也會生成setter/getter方法。

.m文件中,編譯器也會自動的生成一個實例變量_myString。那么在.m文件中可以直接的使用_myString實例變量,也可以通過屬性self.myString.都是一樣的。

注意這里的self.myString其實是調用的myString屬性的setter/getter方法。這與C++中點的使用是有區別的,C++中的點可以直接訪問成員變量(也就是實例變量)。

例如在oc中有如下代碼

@interface MyViewController :UIViewController { NSString *name; } @end

 

在這段代碼里面只是聲明了一個成員變量,並沒有setter/getter方法。所以訪問成員變量時,可以直接訪問name,也可以像C++一樣用self->name來訪問,但絕對不能用self.name來訪問。

  • 擴展:很多人覺得OC中的點語法比較奇怪,實際是OC設計人員有意為之。
  • 點表達式(.)看起來與C語言中的結構體訪問以及java語言匯總的對象訪問有點類似,如果點表達式出現在等號  左邊,調用該屬性名稱的setter方法。如果點表達式出現在右邊,調用該屬性名稱的getter方法。
  • OC中點表達式(.)其實就是調用對象的settergetter方法的一種快捷方式,self.myString = @"張三";實際就是[self setmyString:@"張三"];

首先我們要明白,@synthesize 生成了setter/getter方法。 
雖然現在直接使用@property時,編譯器會自動為你生成以下划線開頭的實例變量_myString,不需要自己手動再去寫實例變量。而且也不在.m文件中通過@synthesize myString;生成setter/getter方法。但在看老代碼的時候,我們依舊可以看到有人使用成員變量+ @synthesize 成員變量的形式。

那么問題來了: 
我們能否認為新編譯器LLVM下的@property == 老編譯器GCC的 成員變量+ @property + @synthesize 成員變量呢?

答案是否定的。 
因為成員變量+ @property + @synthesize 成員變量的形式,編譯器不會幫我們生成_成員變量,因此不會操作_成員變量了; 
同時@synthesize 還有一個作用,可以指定與屬性對應的實例變量, 
例如@synthesize myString = xxx; 
那么self.myString其實是操作的實例變量xxx,而非_String了。  

 

三、類別中的屬性property

  類與類別中添加的屬性要區分開來,因為類別中只能添加方法,不能添加實例變量。經常會在ios的代碼中看到在類別中添加屬性,這種情況下,是不會自動生成實例變量的。比如在:UINavigationController.h文件中會對UIViewController類進行擴展

@interface UIViewController (UINavigationControllerItem)
@property(nonatomic,readonly,retain) UINavigationItem *navigationItem;
@property(nonatomic) BOOL hidesBottomBarWhenPushed;
@property(nonatomic,readonly,retain) UINavigationController *navigationController;
@end

  這里添加的屬性,不會自動生成實例變量,這里添加的屬性其實是添加的getter與setter方法。

  注意一點,匿名類別(匿名擴展)是可以添加實例變量的,非匿名類別是不能添加實例變量的,只能添加方法,或者屬性(其實也是方法)。

四、成員變量、實例變量、屬性變量的聯系

@interface MyViewController :UIViewControlle
{
UIButton *yourButton;
int count;
id data;
}
@property (nonatomic, strong) UIButton *myButton;
@end

   在{   } 中所聲明的變量都為成員變量。 所以yourButton、count、data都是成員變量。既然如此,實例變量又是什么意思呢?

  實例變量本質上就是成員變量,只是實例是針對類而言,實例是指類的聲明。{   }中的yourButton就是實例變量。id 是OC特有的類,本質上講id等同於(void *)。所以id data屬於實例變量。

  成員變量用於類內部,無需與外界接觸的變量。因為成員變量不會生成set、get方法,所以外界無法與成員變量接觸。根據成員變量的私有性,為了方便訪問,所以就有了屬性變量。屬性變量的好處就是允許讓其他對象訪問到該變量(因為屬性創建過程中自動產生了set 和get方法)。當然,你可以設置只讀或者可寫等,設置方法也可自定義。所以,屬性變量是用於與其他對象交互的變量。

  綜上所述可知:成員變量是定義在{}號中的變量,如果變量的數據類型是一個類則稱這個變量為實例變量。因為實例變量是成員變量的一種特殊情況,所以實例變量也是類內部使用的,無需與外部接觸的變量,這個也就是所謂的類私有變量。而屬性變量是用於與其他對象交互的變量。

  但是,現在大家似乎都不怎么喜歡用成員變量來定義類的變量,都喜歡用屬性變量來定義類的變量。把需要與外部接觸的變量定義在.h文件中,只在本類中使用的變量定義在.m文件中。

 

首先來區別一下 實例變量、成員變量的區別:
 


可以看到在接口 @interface 括號里面的統稱為”成員變量”,實例變量是成員變量中的一種!
實例變量的英文翻譯是 Instance Variable (object-specific storage) 
實例的英文翻譯為Instance(manifestation  of a  class)  說的是“類的表現”,說明實例變量應該是由類定義的變量!
除去基本數據類型int float ....等,其他類型的變量都叫做實例變量。
**實例變量+基本數據類型變量=成員變量**
 
接下來說說 屬性:
 
在@property(描述1 , 描述2 , 描述3)(class *) varName 里面,有3個描述詞需要填寫(也可以不填寫取默認值)
1. nonatomic<-->atomic
2. readwrite<-->readonly
3. retain/copy/assign
 
首先來介紹一下:
retain :他指的是將某個內存區域的指針賦值給變量,同時把該內存區域的引用計數器加1.每執行一次,該內存區域的引用計數器就要加1,當該區域的引用計數器變為0的時候內存區域被釋放!
 
copy :它指的是將目標內存區域的值復制一份,然后開辟新的內存區域(新的指針)粘貼這個值。同時變量被賦值為新內存區域的指針!
 
assign:它指的是,僅只把目標內存區域的指針賦值給變量,該內存區域的引用計數器不發生變化!
 
1、2兩點不做解釋,3中的retain、copy、assign都是指的,在自動生成setter函數的時候,編譯器需要識別個描述詞來生成對應的setter函數!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沒有加上該類的描述詞,系統默認該變量的setter方法采取assign的方式。
在頭文件中.h一般在{}里面會有定義的實例變量  
 
示例:
.h
@property (automic,retain) NSString * abc;
.m
@sythesize abc;
 

//在寫了@sythesize abc;的情況下,系統不會自動生成實例變量“_abc”,直接通過變量名abc ,也就是直接使用變量名在賦值運算的時候(=號左邊),只是將內存區域的指針賦值給變量,相當於assgin.   如果是通過“點語句”self.abc= 來賦值,就要看在@property中定義的是copy、retain、assign哪一種了,如果沒有加上上述描述詞,就默認為assign。

//如果沒有寫@sythesize abc;  系統會默認自動在.h文件{}中添加一個 不可見的 加“_”的成員變量(即使是變量名中本身就帶有“_”)

//括號里面定義的都是成員變量(基本數據類型+類生成變量),里面的變量可以在.m文件中通過“變量名稱”、self->“變量名稱”直接訪問到括號里面的變量,但是,這樣的賦值訪問只能是assign,原對象的引用計數器不會發生變化。

//1.@sythesize 變量名;2.@sythesize 變量名=_變量名;3.不寫@sythesize (一下提到的變量名都是指的在頭文件中@property 中定義的變量)

1.成員變量,實例變量通過“變量名”或者self->“變量名”直接訪問到,賦值(assign)。self.變量名 實現setter,getter方法。

2.成員變量,實例變量通過“_變量名”或者self->“_變量名”直接訪問到,賦值(assign)。self.變量名 實現setter,getter方法。

3.成員變量。實例變量(系統自動在原來變量名前加上“_”來生成的實例,成員變量),直接通過self->_變量名,或者變量名直接訪問到(assign)。self.變量名 實現setter,getter方法。

 

如果在頭文件中沒有通過@property定義的變量,但是在{}中有定義成員變量,在實現文件中也也沒有@sythesize ,那么可以直接通過self->“{}中的變量名”,或者直接使用“{}中的變量名”來訪問賦值,這樣的變量沒有定義setter,getter函數,只能是assign的方式賦值。

 

//再來分析一下@sythesize中的寫法,@sythesize abc 直接在.m文件中使用self.abc可以調用成員變量的setter、getter函數,直接調用成員變量名稱abc就為訪問該變量的指針,對成員變量直接賦值等同於ASSIGN效果。

 
參考:

 


免責聲明!

本站轉載的文章為個人學習借鑒使用,本站對版權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如果侵犯了您的隱私權益,請聯系本站郵箱yoyou2525@163.com刪除。



 
粵ICP備18138465號   © 2018-2025 CODEPRJ.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