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由來:
接觸iOS的人都知道,@property
聲明的屬性默認會生成一個_類型的成員變量,同時也會生成setter/getter
方法。
但這只是在iOS5之后,蘋果推出的一個新機制。看老代碼時,經常看到一個大括號里面定義了成員變量,同時用了@property聲明,而且還在@implementation中使用@synthesize
方法。
如下:
@interface ViewController () { // 1.聲明成員變量 NSString *myString; } //2.在用@property @property(nonatomic, copy) NSString *myString; @end @implementation ViewController //3.最后在@implementation中用synthesize生成set方法 @synthesize myString; @end
其實,發生這種狀況根本原因是蘋果將默認編譯器從GCC轉換為LLVM(low level virtual machine
),才不再需要為屬性聲明實例變量了。
在沒有更改之前,屬性的正常寫法需要成員變量+ @property + @synthesize 成員變量
三個步驟。
如果我們只寫成員變量+ @property
:
@interface GBViewController :UIViewController { NSString *myString; } @property (nonatomic, strong) NSString *myString; @end
編譯時會報警告:
Autosynthesized property 'myString' will use synthesized instance variable '_myString', not existing instance variable 'myString'
但更換為LLVM之后,編譯器在編譯過程中發現沒有新的實例變量后,就會生成一個下划線開頭的實例變量。因此現在我們不必在聲明一個實例變量。(注意
:==是不必要,不是不可以==)
當然我們也熟知,@property
聲明的屬性不僅僅默認給我們生成一個_類型的成員變量,同時也會生成setter/getter
方法。
在.m
文件中,編譯器也會自動的生成一個實例變量_myString
。那么在.m文件中可以直接的使用_myString
實例變量,也可以通過屬性self.myString
.都是一樣的。
注意這里的self.myString
其實是調用的myString
屬性的setter/getter
方法。這與C++中點的使用是有區別的,C++中的點可以直接訪問成員變量(也就是實例變量)。
例如在oc中有如下代碼
@interface MyViewController :UIViewController { NSString *name; } @end
在這段代碼里面只是聲明了一個成員變量,並沒有setter/getter
方法。所以訪問成員變量時,可以直接訪問name
,也可以像C++一樣用self->name
來訪問,但絕對不能用self.name
來訪問。
- 擴展:很多人覺得OC中的點語法比較奇怪,實際是OC設計人員有意為之。
點表達式(.)
看起來與C語言中的結構體訪問以及java語言匯總的對象訪問有點類似,如果點表達式出現在等號=
左邊,調用該屬性名稱的setter
方法。如果點表達式出現在=
右邊,調用該屬性名稱的getter
方法。- OC中
點表達式(.)
其實就是調用對象的setter
和getter
方法的一種快捷方式,self.myString = @"張三";
實際就是[self setmyString:@"張三"];
首先我們要明白,@synthesize
生成了setter/getter
方法。
雖然現在直接使用@property
時,編譯器會自動為你生成以下划線開頭的實例變量_myString
,不需要自己手動再去寫實例變量。而且也不在.m文件中通過@synthesize myString;
生成setter/getter
方法。但在看老代碼的時候,我們依舊可以看到有人使用成員變量+ @synthesize 成員變量
的形式。
那么問題來了:
我們能否認為新編譯器LLVM下的@property
== 老編譯器GCC的 成員變量+ @property + @synthesize 成員變量
呢?
答案是否定的。
因為成員變量+ @property + @synthesize 成員變量
的形式,編譯器不會幫我們生成_成員變量
,因此不會操作_成員變量
了;
同時@synthesize
還有一個作用,可以指定與屬性對應的實例變量,
例如@synthesize myString = xxx;
那么self.myString
其實是操作的實例變量xxx,而非_String了。
三、類別中的屬性property
類與類別中添加的屬性要區分開來,因為類別中只能添加方法,不能添加實例變量。經常會在ios的代碼中看到在類別中添加屬性,這種情況下,是不會自動生成實例變量的。比如在:UINavigationController.h文件中會對UIViewController類進行擴展
@interface UIViewController (UINavigationControllerItem) @property(nonatomic,readonly,retain) UINavigationItem *navigationItem; @property(nonatomic) BOOL hidesBottomBarWhenPushed; @property(nonatomic,readonly,retain) UINavigationController *navigationController; @end
這里添加的屬性,不會自動生成實例變量,這里添加的屬性其實是添加的getter與setter方法。
注意一點,匿名類別(匿名擴展)是可以添加實例變量的,非匿名類別是不能添加實例變量的,只能添加方法,或者屬性(其實也是方法)。
四、成員變量、實例變量、屬性變量的聯系
@interface MyViewController :UIViewControlle
{
UIButton *yourButton;
int count;
id data;
}
@property (nonatomic, strong) UIButton *myButton;
@end
在{ } 中所聲明的變量都為成員變量。 所以yourButton、count、data都是成員變量。既然如此,實例變量又是什么意思呢?
實例變量本質上就是成員變量,只是實例是針對類而言,實例是指類的聲明。{ }中的yourButton就是實例變量。id 是OC特有的類,本質上講id等同於(void *)。所以id data屬於實例變量。
成員變量用於類內部,無需與外界接觸的變量。因為成員變量不會生成set、get方法,所以外界無法與成員變量接觸。根據成員變量的私有性,為了方便訪問,所以就有了屬性變量。屬性變量的好處就是允許讓其他對象訪問到該變量(因為屬性創建過程中自動產生了set 和get方法)。當然,你可以設置只讀或者可寫等,設置方法也可自定義。所以,屬性變量是用於與其他對象交互的變量。
綜上所述可知:成員變量是定義在{}號中的變量,如果變量的數據類型是一個類則稱這個變量為實例變量。因為實例變量是成員變量的一種特殊情況,所以實例變量也是類內部使用的,無需與外部接觸的變量,這個也就是所謂的類私有變量。而屬性變量是用於與其他對象交互的變量。
但是,現在大家似乎都不怎么喜歡用成員變量來定義類的變量,都喜歡用屬性變量來定義類的變量。把需要與外部接觸的變量定義在.h文件中,只在本類中使用的變量定義在.m文件中。
//在寫了@sythesize abc;的情況下,系統不會自動生成實例變量“_abc”,直接通過變量名abc ,也就是直接使用變量名在賦值運算的時候(=號左邊),只是將內存區域的指針賦值給變量,相當於assgin. 如果是通過“點語句”self.abc= 來賦值,就要看在@property中定義的是copy、retain、assign哪一種了,如果沒有加上上述描述詞,就默認為assign。
//如果沒有寫@sythesize abc; 系統會默認自動在.h文件{}中添加一個 不可見的 加“_”的成員變量(即使是變量名中本身就帶有“_”)
//括號里面定義的都是成員變量(基本數據類型+類生成變量),里面的變量可以在.m文件中通過“變量名稱”、self->“變量名稱”直接訪問到括號里面的變量,但是,這樣的賦值訪問只能是assign,原對象的引用計數器不會發生變化。
//1.@sythesize 變量名;2.@sythesize 變量名=_變量名;3.不寫@sythesize (一下提到的變量名都是指的在頭文件中@property 中定義的變量)
1.成員變量,實例變量通過“變量名”或者self->“變量名”直接訪問到,賦值(assign)。self.變量名 實現setter,getter方法。
2.成員變量,實例變量通過“_變量名”或者self->“_變量名”直接訪問到,賦值(assign)。self.變量名 實現setter,getter方法。
3.成員變量。實例變量(系統自動在原來變量名前加上“_”來生成的實例,成員變量),直接通過self->_變量名,或者變量名直接訪問到(assign)。self.變量名 實現setter,getter方法。
如果在頭文件中沒有通過@property定義的變量,但是在{}中有定義成員變量,在實現文件中也也沒有@sythesize ,那么可以直接通過self->“{}中的變量名”,或者直接使用“{}中的變量名”來訪問賦值,這樣的變量沒有定義setter,getter函數,只能是assign的方式賦值。
//再來分析一下@sythesize中的寫法,@sythesize abc 直接在.m文件中使用self.abc可以調用成員變量的setter、getter函數,直接調用成員變量名稱abc就為訪問該變量的指針,對成員變量直接賦值等同於ASSIGN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