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一段經典的話,“武學的最高境界是無招勝有招”,在編程領域,設計模式就可以認為是招數,而真正的內功心法是設計原則;
下面講述一下編程中應該遵循的基本原則
1、單一職責原則
一個類只負責一種職責,只有這種職責的改變會導致這個類的變更。繞口一點的正統說法:不要存在多於一個原因導致類變更
假如:類T 負責有兩種職責 P1,P2;當P1發生改變時,需要修改類T,這時候可能會對P2造成影響。
所以不要為了圖代碼量少,二將不同職責放入到一個類里面。
2、里氏替換原則
只要父類出現的地方,都可以用子類替換,並且不會對程序造成影響,在實現上來說就是子類不要覆蓋父類的非抽象方法,但可以重載。
重載時需要注意,入參的要求要比父類寬松(保證可以進入),返回要比父類更加嚴格(保證出去不會有問題),這也正是實現里氏替換的基礎。
3、依賴倒置原則
高層模塊不應該依賴低層模塊,二者都應該依賴其抽象,翻譯一下就是面向接口編程;接口一般是行為的集合,也就是盡可能的對行為抽象。
抽象不應該依賴細節,細節應該依賴抽象。
4、接口隔離原則
翻譯一下就是接口的功能盡可能單一,接口本質上是兩個類之間關系的紐帶,關系中不需要有的,在接口中不應該體現。如:A 通過接口I依賴B,假如接口I中有A 不需要的方法,那么這個接口就是不合理的,B必須要實現這個不需要的方法,徒勞無功。
5、迪米特法則(最少知道原則)
也就是說一個對象要對其他對象保持盡可能少的了解,即低耦合性,低耦合可以最大限度的保證代碼的可復用性。這個實際上是針對被依賴的類來說的,對於被依賴的類,盡可能的將復雜的邏輯封裝起來,對外只提供public方法,外部不需要知道內部的邏輯。
6、開閉原則
盡量通過擴展來面對需求的更改或者系統的變化,盡量不要對原有內容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