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RA一般是用來對已經清帳的憑證進行沖銷的,我們知道普通的沖銷只要用FB08就可以了,但是對於已經被清帳和憑證,我們只能用FBRA來進行清帳,我們來按以下的沒測試來做驗證一下。
STEP1:用F-22做一個應收帳款分錄如下
借:應收帳款 貸:收入
做成憑證號為1800000003 此時此憑證的狀態為未清
STEP2:用F-28做收款
借:現金 貸:應收帳款
做成的憑證為1400000003 因為是對憑證1800000003進行收款,所以現在這兩個憑證的狀態都變成了已清。
STEP3:用FBRA做重置,選的是只重置
這時不會生成新的憑證,只會把憑證1400000003和1800000003都變成未清。
如果在STEP3:用FBRA做重置,選的是重置並沖銷的話,
這時會生成新的憑證,1400000004,用來沖銷1400000003,這時1400000003和1400000004都會變成了已清,而1800000003 變成了未清。
總結一下,就是做重置的話,會把已清的帳目兩個都變成未清,斷了他們的關系。而用重置並沖銷的話,只是回到了STEP1的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