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抽象方法?
我們在類里面定義的沒有方法提的方法就是抽象方法。所謂的沒有方法體指的是,在聲明的時候沒有大括號以及其中的內容,而是直接在聲明時在方法名后加上分號結束,另外在聲明抽象方法時方法還要加一個關鍵字"abstract"來修飾。
例如:
abstract function fun1();
abstract function fun2();
abstract function fun1();
abstract function fun2();
2、什么是抽象類?
只要一個類里面有一個方法是抽象方法,那么這個類就定義為抽象類,抽象類也要使用“abstract”關鍵字來修飾;在抽象類里面可以有不是抽象的方法和成員屬性,但只要有一個方法是抽象的方法,這個類就必須聲明為抽象類,使用“abstract”修飾。
例如:
abstract class demo{
var $test;
abstract function fun1();
abstract function fun2();
}
3、抽象類有什么作用?
上例子中定義了一個抽象類“demo”使用了“abstract”來修飾,在這個類里面定義了一個成員屬性"$test",和兩個抽象方法“fun1”和“fun2”還有一個非抽象的方法fun3();那么抽象類我們怎么使用呢?最重要的一點就是抽象類不能產生實例對象,所以也不能直接使 用,前面我們多次提到過類不能直接使用,我們使用的是通過類實例化出來的對象,那么抽 象類不能產生實例對象我們聲明抽象類有什么用呢?我們是將抽象方法是做為子類重載的模 板使用的,定義抽象類就相當於定義了一種規范,這種規范要求子類去遵守,子類繼函抽象 類之后,把抽象類里面的抽象方法按照子類的需要實現。子類必須把父類中的抽象方法全部 都實現,否則子類中還存在抽象方法,那么子類還是抽象類,還是不能實例化對;為什么我 們非要從抽象類中繼承呢?因為有的時候我們要實現一些功能就必須從抽象類中繼承,否則 這些功能你就實現不了,如果繼承了抽象類,就要實現類其中的抽象方法;
例如:
abstract class mode{
var $test;
abstract function fun1();
abstract function fun2();
function fun2(){
....
}
}
$mode = new mode(); //抽象類只能為產生實例對象,所以這樣做是錯的,實例化對象交給子類
class test extends mode{
function fun1(){
....
}
function fun2(){
....
}
}
$test = new test(); //子類可以實例化對象,因為實現了所有父類的抽象化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