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象類:抽象類就是不能使用new方法進行實例化的類,即沒有具體實例對象的類,抽象類有點類似於“模板”的作用,目的是根據其格式來創建和修改新的類,對象不能由抽象類直接創建,只可以通過抽象類派生出新的子類,再由其子類來創建對象,當一個類被聲明為抽象類時,要在這個類前面加上修飾符abstract,在抽象類中的成員方法可以包括一般方法和抽象方法
抽象方法:抽象方法就是以abstract修飾的方法,這種方法只聲明返回的數據類型,方法名稱和所需要的參數,沒有方法體,也就是說抽象方法只需要聲明而不需要事先,當一個方法為抽象方法時,意味着這個方法必須被子類的方法所重寫,否則其子類的該方法仍然是abstract的,而這個子類也必須是抽象的,即聲明為avstract
兩者聯系:抽象類中不一定包含抽象方法,但是包含抽象方法的類一定要被聲明為抽象類,抽象類本身不具備實際的功能,只能用於派生其子類,抽象類中可以包含構造方法,但是構造方法不能被聲明為抽象,抽象類不能用final來修飾,即一個類不能既是最終類又是抽象類,abstract不能與private,static,final,native並列修飾同一個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