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態變量、成員變量、局部變量的區別


靜態變量

靜態變量也稱作類變量,是在類之中,方法之外,以static關鍵字申明的變量,其獨立在對象之外,有許多對象共享的變量。靜態變量在對象產生之前產生,並長駐於內存,其在JVM關閉時銷毀。

成員變量

成員變量也稱作實例變量、屬性, 申明在類之中,方法之外的變量,隨對象銷毀而銷毀。

局部變量

在方法或語句塊中申明的變量,生命周期只在定義的{}之中,不能跨方法或語句塊使用。

 

生命周期由長到短分別為:

靜態變量——>成員變量——>局部變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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