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ynamic最大的特點我想莫過於在它的類型在運行時才確定,這也是它與往靜態類型關鍵字的最大區別。如果你在你的代碼操作中用到了dynamic關鍵字去定義一個變量時,那么這個變量在編譯的時候編譯器不會對它進行類型檢查,允許它到運行的時候再做解釋。在大多數情況下,dynamic 類型與object 類型的行為是一樣的。但是,不會用編譯器對包含 dynamic 類型表達式的操作進行解析或類型檢查,只是將有關該變量編譯到類型 object 的變量中以及有關它的操作信息打包在一起,在運行時再解釋運行。像下面的代碼:
dynamic objDynamic = objDynamic + 1;//編譯通過 object objObject = objObject + 1;//編譯不通過
原因就是編譯器不對dynamic進行類型的檢查,這也是兩者最大的區別。
dynamic關鍵字可以用於很多情況,比如在聲明中,作為屬性、字段、索引器、參數、返回值或類型約束的類型等等,用法和其他基本類型的關鍵字很相似。
在C#4.0中新添加了一個ExpandoObject對象,它位於程序集: System.Core(在 System.Core.dll 中)命名空間: System.Dynamic 中,在傳遞對象,但是又不想創建一個class或者struct的時候,ExpandoObject就是一個非常好的選擇。
例:
dynamic obj = new ExpandoObject(); obj.orderField = "lp"; if (brandId != null && brandId != 0) obj.brandId = brandId; if (!string.IsNullOrEmpty(plateNumber)) obj.lp = plateNumber; obj.area = GetAreaLst(sourceIds, startTimes, endTimes); if (sType == 0 && yearIds != null) obj.modelId = yearIds.Split(','); else obj.modelId = new string[] { };
string jsonToSend = JsonConvert.SerializeObject(obj);
注意問題:
由於ExpandObject的先天不足(無特征性):
1. 沒有區分的類型名稱
2. 沒有確切類型定義
如果你看到一個string的函數返回值, 你會想到什么, 你會知道它是一個字符串(這不是廢話嗎?), 有Length等屬性,有IndexOf等方法。
當返回值是MailHelper類對象時,你想只需要直接F12就能看到源碼,里面有關於這個類的詳細定義,接着你就知道如何使用這個對象了。
當你從一個函數中得到一個ExpandObject的dynamic的返回值時,你知道是什么嗎? ExpandObject就是一個黑箱,里面裝着什么,誰都不知道。
所以,
1. ExpandObject不能用於太復雜的對象。
ExpandObject最好還是作為簡單的數據容器,不要弄得過於復雜,甚至包含有函數處理。
2.ExpandObject的使用范圍必須要短
范圍短的意思是,產生和使用ExpandObject的代碼的路徑必須要短(主要是函數調用路徑)。如果你正在使用一個ExpandObject對象,查看產生這個ExpandObject的地方,發現分散在好幾個函數之中,還有嵌套的話,那么這個ExpandObject是非常難於維護的。
3. ExpandObject的使用場合最好貼近程序的終端。
比如在MVC中的ViewBag, 就是一個好的例子。ViawBag用於生成頁面, 而頁面就是MVC程序的終端了。到了終端,ExpandObject也就不能禍害它人了。
正是由於ExpandObject的無特征性,什么都可以做,所以容易導致濫用。
下篇介紹如何通過繼承DynamicObject和實現IDynamicMetaObjectProvider,為動態類型添加特征性。
參考:http://blog.csdn.net/xiaogui340/article/details/9339483
http://www.tuicool.com/articles/22qURj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