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程序的基本結構,標識符和關鍵字


Java語言是面向對象的程序設計語言,Java程序的基本組成單元是類,類體中又可包括屬性與方法兩部分。而每一個應用程序都必須包含一個main()方法,含有main()方法的類稱之為主類。

一: Java程序的主類及其格式

  作為一個可以獨立運行的Java程序,在它的眾多類中必須要有一個類作為程序的起始類,為了方便,本書把這個類稱為主類。當需要執行一個程序時,人們在java命令后面輸入的便是這個主類的文件名(也是主類名),因此主類文件是Java運行環境建立起來之后第一個被裝入虛擬機的用戶文件。為了使虛擬機可以找到程序運行的起始入口,主類必須為public類,並含有一個在格式上符合約定的入口方法main(),其格式如下: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

  其中各參數含義如下。

  main:入口方法名稱。

  args:命令行參數,這是一個String對象數組。

  static:修飾字,說明main()是一個靜態方法(類方法)。

  public:修飾字,說明main()具有公有訪問屬性。

  於是,主類框架的源代碼如下:

  public class 主類名{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

  }

  Java程序的主類常常使熟悉C/C++的讀者感到迷惑:main()方法不就相當於C/C++程序中的主函數嗎,為什么非得把它放到一個類里,難道它有什么不同嗎?

  沒錯,Java類中main()方法就相當於C/C++程序中的主函數,是一個入口函數。之所以把它封裝到一個類里,而不像C/C++那樣單獨作為一個函數來處理,就本書作者的理解,大概Java的設計者們有如下幾個方面的考慮。

  1)Java既然把所有事物都看成了對象,那么就沒有理由不把程序也看成對象,因為程序也是一種事物。既然是對象,那么它就應該屬於某個類並以程序名來命名。既然程序是一種類,那么main()就應該是這個類的一個方法,只不過它有些特殊,它是一個入口方法,並且對它有些特殊規定,例如其名稱必須為main(),必須是公有靜態方法,有命令行參數等。

  2)如果把程序封裝成了類,那么包括本程序在內的任何程序就都可以根據需要,隨時創建這個類的對象,並通過該對象使用這個類中的資源,這樣就便於資源共享,從而提高程序的靈活性。

  3)Java程序是一種以類為基本單位的模塊化程序,程序被編譯后,每一個類會對應生成一個二進制字節碼類文件。如果把程序也封裝成類,那么它的文件就與其他類文件統一起來,而不會產生其他類型的文件,因而便於管理。

  4)之所以把入口方法封裝到類中,其根本目的就是要盡可能平等地看待所有的類。因為Java的最終目的是要以類為基本模塊來實現可裝配軟件,如果把main()方法封裝到了一個類中,那么就意味着main()與類的其他方法沒什么本質區別,只不過是分工不同而已。下面很快就會看到,Java的所有類都可以含有一個入口方法而成為主類。也就是說,在Java程序中根本就沒有主類、次類之分,這里之所以把帶有main()方法的類稱為主類,是為了表達方便。

使用標識符時,需要遵守幾條規則:

1.  標識符可以由字母、數字、下划線(_)、美元符($)組成,但不能包含 @、%、空格等其它特殊字符,不能以數字開頭。譬如:123name 就是不合法滴

2.  標識符不能是 Java 關鍵字和保留字( Java 預留的關鍵字,以后的升級版本中有可能作為關鍵字),但可以包含關鍵字和保留字。如:不可以使用 void 作為標識符,但是 Myvoid 可以

3.  標識符是嚴格區分大小寫的。 所以涅,一定要分清楚 imooc 和 IMooc 是兩個不同的標識符哦!

4.  標識符的命名最好能反映出其作用,做到見名知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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