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對象的構造順序是這樣的:
1.分配內存,調用構造函數時,隱式/顯示的初始化各數據成員
初始化階段可以是顯式的或隱式的,取決於是否存在成員初始化表。隱式初始化階段按照聲明的順序依次調用所有基類的缺省構造函數,然后是所有成員類對象的缺省構造函數。
2.進入構造函數后在構造函數中執行一般計算
計算階段由構造函數體內的所有語句構成。在計算階段中,數據成員的設置被認為是賦值,而不是初始化。
使用初始化列表有兩個原因:
1.必須這樣做:
三種情況下需要使用初始化成員列表 1)對象成員; 2)const修飾的成員;
3)引用成員數據;
(1)如果有一個類成員,它本身是一個類或者是一個結構,而且這個成員它只有一個帶參數的構造函數,而沒有默認構造函數,這時要對這個類成員進行初始化,就必須調用這個類成員的帶參數的構造函數,如果沒有初始化列表,那么他將無法完成第一步,就會報錯。
using namespace std; class ABC {
public :
ABC( int x, int y, int z):a(x),b(y),c(z) {} ;
private :
int a;
int b;
int c;
} ; class MyClass
{ public :
MyClass( int a, int b, int c):abc(a,b,c) {}
private :
ABC abc;
} ;
int main() {
MyClass o( 1 , 2 , 3 );
return 0 ;
}
(2)當類成員中含有一個const成員時
(3)當類成員中含有一個引用時
2.效率要求這樣做:
類對象的構造順序顯示,進入構造函數體后,進行的是計算,是對他們的賦值操作,顯然,賦值和初始化是不同的,這樣就體現出了效率差異,如果不用成員初始化列表,那么類對自己的類成員分別進行的是一次隱式的默認構造函數的調用,和一次復制操作符的調用,如果是類對象,這樣做效率就得不到保障。
注意:構造函數需要初始化的數據成員,不論是否顯式的出現在構造函數的成員初始化列表中,都會在該處完成初始化,並且初始化的順序和其在聲明時的順序是一致的,與列表的先后順序無關,所以要特別注意,保證兩者順序一致才能真正保證其效率。
現在明白為什么要使用成員初始化列表了。
這里再強調一下類的初始化的順序,應該是類成員變量的初始化不是按照初始化表的順序被初始化的,而是按照在類中聲明的順序被初始化的。
這是摘自:Effective C++學習筆記:初始化列表中成員列出的順序和它們在類中聲明的順序相同.
為什么會這樣呢?我們知道,對一個對象的所有成員來說,它們的析構函數被調用的順序總是和它們在構造函數里被創建的順序相反。那么,如果允許上面的情況(即,成員按它們在初始化列表上出現的順序被初始化)發生,編譯器就要為每一個對象跟蹤其成員初始化的順序,以保證它們的析構函數以正確的順序被調用。這會帶來昂貴的開銷。所以,為了避免這一開銷,同一種類型的所有對象在創建(構造)和摧毀(析構)過程中對成員的處理順序都是相同的,而不管成員在初始化列表中的順序如何。
注意:上述內容不適用於static變量,static變量應該在類的構造函數前被初始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