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在開發產品還是項目?


產品是一種實物還是一種需要滿足?

這里我先引用一下GB/T19000――2008質量管理體系 基礎和術語》里的兩個概念:

產品 product過程的結果

項目 project由一組有起止日期的、協調和受控的活動組成的獨特過程,該過程要達到符合包括時間、成本和資源約束條件在內的規定要求的目標

由上看出,產品必定產生於項目,但項目不一定會產生產品。我本人對這個概念不是很滿意;舉一個例子:微軟為Windows產品建立了許多個項目,即產品也會產生項目。其實上面的定義是沒有錯的!產品是過程的結果,指的是已經具體化的實物,如Windows98;但后面的Windows產品則指的是具有Windows血統的系列內容,既包括已經實現的,也包括未實現的,與人的“某些”需要更為貼近,而這種需要可由Windows98Windows X來滿足,是一種“長期”的需要。

我不想混淆概念,只是在這里要說明一下我們將要討論的“產品”指的是長期滿足某方面需求而不斷發展完善的產品。

我們是在開發產品還是項目?

“進化”是產品的最大特點。就像自然物種的進化一樣,在經過長期的歷史檢驗所保留下來的產品必然會有着優良的基因及頑強的適應能力。項目自身是沒有進化而言的,他的價值只能用產品來體現,產品的進化必須由一系列“緊密相關而優雅精巧”的項目來推動的。

所以項目開發自然而然地占據了我們絕大多數的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我們的績效也會直接與項目掛鈎。為了效益的最大化,每個人都想多做項目且盡快實現項目。這讓我們的項目有些目光短淺,只考慮當前利益,而不願為潛在的問題多付出代價,同時也因為這些潛在的問題可能會獲得下一次立項的機會,從而增加我們的收入。這種硬性的工作方式時間長了,產品會“進化”得臃腫、復雜、難以維護。更可悲的是產品人員即使知道潛在的問題,大多數情況下也不能做合理的決定,因為產品人員是發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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