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量(Variable)& 常量(constant)


【注】

1.变量必须先声明其类型

  (可以是基本类型,也可以是引用类型)

2.变量是程序中最基本的存储单元,要素包括变量名,变量类型和作用域

  (变量名必须是合法的标识符)

3.变量声明是一条完整的语句,因此每一个声明完成都需要分号结束

 

定义变量

在定义变量时不建议使用单行一次性定义的形式,如: int a=1,b=2,c=3;

因为需要注重一个问题,也就是程序的可读性

所以一般使用下面这种单独成行的形式

  int a = 1;

  int b = 2;

  int c = 3;

 

变量作用域

1.类变量  2.实例变量  3.局部变量

如下图:

1.类变量需要加一个关键词 static

2.实例变量和类变量差不多,但实例变量没有类变量所需要的关键词 static

3.局部变量是定义在方法里面的,实例变量是定义在类里面的

【注】实例变量可以不用初始化赋值,这样会输出默认初始值(所有的数值类型默认输出值都是0或者0.0)

      但局部变量使用必须进行初始化

【注】字符串变量初始化得到的是一个十六位的u0000

     布尔值默认得到的是false,不是true

     除了八个基本类型,其余初始化的默认值都是null,也就是说是空的

 

常量

 注意:final放置位置在static的前后是没有影响的,修饰符是不存在前后关系的

eg:

static final double PI = 3.14;

final static double PM = 3.14;

二者输出没有任何影响和差别,变量前面的static和final都是修饰符

 
变量命名的注意事项(注意首字母的大小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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