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達到上述目的,我們需要對進入網絡的流量進行監督,實現CAR(Committed Access Rate)。
CAR:將進入網絡的用戶流量的速率限制在約定的范圍之內,從而避免引起網絡擁塞。
CIR(Committed Information Rate):承諾信息速率,表示向C桶(單桶模式中只有一個令牌桶,稱為C桶)中投放令牌的速率,即C桶允許傳輸或轉發報文的平均速率。
CBS(Committed Burst Size):承諾突發尺寸,表示C桶的容量,即C桶瞬間能夠通過的承諾突發流量。相當於盛放通行卡的盒子里最多可以放多少張通行卡,也就是說,該自動出卡系統允許通過的車隊中最多可以有多少輛車。
EBS(Excess Burst Size):超額突發尺寸,表示E桶的容量,即E桶瞬間能夠通過的超出突發流量。
PIR(Peak information rate):峰值信息速率,表示向P桶中投放令牌的速率,即P桶允許傳輸或轉發報文的峰值速率。PIR的值應大於CIR(存在服務卡足夠而通行卡不夠的情況)。
PBS(Peak Burst Size):峰值突發尺寸,表示P桶的容量,即P桶瞬間能夠通過的峰值突發流量。
說明:目前華為以太網交換機只支持單速單桶和雙速雙桶模式。
簡單來說,帶寬參數的設置取決於實際業務的限速需要。原則上,令牌桶容量需要大於等於網絡中可能出現的最大的報的長度和業務流量的正常突發量。對於華為的以太網交換機,我們有總結的經驗性公式:
l 帶寬 ≤ 100Mbit/s時,令牌桶容量(Bytes) = 帶寬(kbit/s) * 1000(s)/8
l 帶寬 > 100Mbit/s時,令牌桶容量(Bytes) = 100000(kbit/s) * 1000 (s)/8
另外,華為的以太網交換機,不同系列的單板支持的CAR粒度不同。在進行流量監管和限速時,
l 如果配置的CIR、PIR是最小粒度的整數倍,則按照配置的速率進行監管和限速。
l 如果配置的CIR、PIR不是最小粒度的整數倍,則按照最小粒度的整數倍進行流量監管和限速。
例如,設備上的監管和限速粒度為64kbit/s,如果CIR值 ≤ 64kbit/s,按照64kbit/s處理;如果128kbit/s < CIR值 ≤ 192kbit/s,按照192kbit/s處理。
令牌桶原理應用之接口限速
令牌桶原理可以應用到設備的入方向和出方向。根據令牌桶原理在不同方向的應用,可以實現不同的功能,見下圖。
流量監管、流量整形、接口限速與令牌桶算法之間的關系,見下表。
應用方向 |
單速單桶 |
雙速雙桶 |
設備入方向 | 基於接口,實現接口限速 | 基於流,實現流量監管 |
設備出方向 | 基於接口,實現接口限速 | 基於隊列,實現流量整形 |
流量監管是一種通過對流量規格進行監督,以限制流量及網絡資源使用的流控策略。如果這種流控策略應用到設備接口的入方向,也可以實現入方向的接口限速。與基於接口實現的入方向的接口限速相比,這種方式引入了MQC(Modular QoS Command-Line Interface),因此應用更加靈活。
通常我們所說的限速是廣義上的接口限速,包括基於接口和基於MQC實現的入方向的接口限速。
摘自http://t.zoukankan.com/ricksteves-p-97391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