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acle對象知識:同義詞(Synonym)創建刪除,同義詞(Synonym)是數據庫對象的一個別名,
Oracle可以為表、視圖、序列、過程、函數、程序包等指定一個別名。同義詞有兩種類型:
`私有同義詞:擁有CREATE SYNONYM權限的用戶(包括非管理員用戶)即可創建私有同義詞,創建的私有同義詞只能由當前用戶使用。
`公有同義詞:系統管理員可以創建公有同義詞,公有同義詞可以被所有用戶訪問。
創建同義詞的語法是:
語法結構:同義詞
CREATE [OR REPLACE] [PUBLIC] SYSNONYM [schema.]synonym_name FOR [schema.]object_name |
語法解析:
① CREATE [OR REPLACE:]表示在創建同義詞時,如果該同義詞已經存在,那么就用新創建的同義詞代替舊同義詞。
② PULBIC:創建公有同義詞時使用的關鍵字,一般情況下不需要創建公有同義詞。
③ Oracle中一個用戶可以創建表、視圖等多種數據庫對象,一個用戶和該用戶下的所有數據庫對象的集合稱為Schema(中文稱為模式或者方案),用戶名就是Schema名。一個數據庫對象的全稱是:用戶名.對象名,即schema.object_name。
如果一個用戶有權限訪問其他用戶對象時,就可以使用全稱來訪問
刪除同義詞使用的語法是:
語法結構:刪除同義詞
DROP [PUBLIC] SYNONYM [schema.]sysnonym_name |
語法解析:
① PUBLIC:刪除公共同義詞。
② 同義詞的刪除只能被擁有同義詞對象的用戶或者管理員刪除。
③ 此命令只能刪除同義詞,不能刪除同義詞下的源對象。
注:如果在項目中要重復建表和建同義詞,最好先刪除同義詞,然后再刪除表結構;否則oracle執行腳本時會報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