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網膜(Retina)屏幕是蘋果公司"發明"的一個營銷術語。並在部分移動產品使用。蘋果這個術語用在iphone 4手機上,自此一直沿用,它將960×640的像素壓縮到一個3.5英寸的顯示屏內。也就是說,該屏幕的
像素密度達到326像素/英寸(ppi),稱之為“視網膜屏幕”。
ppi(pixels per inch)所表示的是每英寸長度所能夠排列的
像素(pixel)的數目。因此PPI數值越高,即代表顯示屏能夠以更高的密度顯示圖像。當然,顯示的密度越高,擬真度就越高。pixels per inch是圖像分辨率的單位,圖像ppi值越高,單位面積的像素數量就越多,所以畫面的細節就越豐富。
產品應用
首次應用
2010年前
史蒂夫·喬布斯(Steve Jobs)在iPhone 4發布會上介紹視網膜技術時的場景,喬布斯是這樣闡述的:“當你所拿的東西距離你10-12英寸(約25-30厘米)時,它的分辨率只要達到300ppi這個‘神奇數字’(每英寸300個像素點)以上,你的視網膜就無法分辨出像素點了。”這也就是蘋果對“視網膜屏幕”的最初定義,iPhone 4屏幕的像素密度也達到了326ppi。
要明白喬布斯的說法為什么是錯的,我們必須要來了解一下他到底是怎么得出300ppi這個“神奇數字”的。
簡而言之,他假設了一個擁有“1.0”視力水平的人作為iPhone 4的使用者,這樣的使用者才符合喬布斯的“視網膜屏幕”說法。“1.0”視力到底是什么樣的水平呢?如圖3所示標准對數視力表。
[2] 而大多數12歲以下的兒童的視力水平都處於“1.2—1.5”之間,眼睛好的,視力水平可達“2.0”。都超過了喬布斯假設的“1.0”前提,分辨能力的極限會有對應的提升,遠不止300ppi。
在蘋果對視網膜屏幕的定義中還有一個非常關鍵的因素,即距離。比如,如果距離半米外看一塊1366×768的普通筆記本電腦屏幕,即使不是視網膜級別的屏幕,人眼卻也無法分辨出像素點。
在蘋果定義的視網膜屏幕中提到的觀看距離為10-12英寸(約25-30厘米)。事實上人們在使用手機時不會有這么長距離,一般人們習慣離眼睛20厘米的距離上使用手機。實際情況比蘋果提到的距離縮短的5-10厘米,會讓人眼施展更細膩的分辨能力。
綜合視力水平實際偏高,觀看距離實際偏短這些因素,大多數人們的人眼實際分辨能力應該高達450ppi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