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以將 MATLAB 變量命名為符合以下規則的任何名稱:以字母開頭,並且僅包含字母、數字和下划線 (_
)。
MATLAB 變量還區分大小寫。
任務(1)將值 -2 賦給變量 A
。
請注意,變量 a
和 A
都存在於工作區中。
您可以將您的所有變量命名為 a
或 x
,但對變量進行更有意義的命名會更有用。
任務(2)計算 (a+A)/2。將結果賦給變量 avgAa
。
任務(3):如果您使用無效的變量名稱,MATLAB 會顯示建議的更正內容。您可以使用建議的命令、對其進行修改或按 Esc 鍵刪除建議。
試着創建變量 3sq = 9
來試驗一下這些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