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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架構模式允許動態的改變、添加、刪除服務端,從客戶端的角度,這些都是透明的。
結構:
Broker模式定義了6中類:Client,Server,Client_Proxy,Server_Proxy,Broker,Bridge。
Server:
l 責任:處理特定領域的問題,實現服務的細節,注冊自己到Broker,處理請求並返回結果或異常。
l 協作類:Server_Proxy,Broker
Client:
Client是需要訪問遠程服務的應用程序,為此,Client發送請求到Broker,並從Broker上接收響應或異常。Client和Server只是邏輯上相關而已,實際上Client並不知道Server的確切位置。
l 責任:1. 實現用戶端功能,2. 發送請求到Broker,3. 接收相應和異常。
l 協作類:Broker,Client_Proxy
Broker:
Broker可以被看成消息轉發器。Broker也負責一些控制和管理操作。它能夠定位服務端的位置,若發生異常,能夠將異常捕獲傳給Client。Broker需要提供注冊服務的接口給Server。如果請求來自其他的Broker,本地的Broker需要轉發請求並最終將結果或異常回應給相應的遠程Broker。Broker提供的服務和name service非常相像(如DNS、LDAP)。
l 責任:1. 注冊服務。2. 提供服務API。3. 轉發消息。4. 容錯處理。5. 與其他Broker的交互。6。 定位服務。
l 協作類:Client_Proxy,Server_Proxy,Bridge
Client_Proxy:
連系Client和Broker,這一層保證了通訊的透明性,使Client調用遠程服務就像調用本地的服務一樣。
l 責任:1. 封裝特定的系統調用。2. 封裝通訊的參數、控制信息等。
l 協作類:Client,Broker。
Server_Proxy:
Server_proxy是與Client_Proxy相對應的,它接受請求,解包消息,解析出參數並調用服務的實現接口。
l 責任:1. 封裝特定的系統調用。2. 封裝通訊的參數、控制信息等。3. 調用server的服務接口。
l 協作類:Server,Broker。
Bridge:
Bridge用來連接各個Broker,一般這個組件是可選的。當系統是發雜的網絡組成時,有可能需要這一角色。
l 責任:1. 封裝特定的網絡特性。2. 傳遞Broker之間的通訊。
l 協作類:Broker。
應用場景一:
直接通訊方式。Client和Server相互理解他們之間的通訊協議。Broker主要完成Client和Server之間的握手。之后所有的消息、異常都是由Client與Server直接交互。(想象DNS)。簡單對象交互如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