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P系統BOM詳細解析


 

物料清單(Bill of Material,BOM)

 

定義:采用計算機輔助企業生產管理,首先要使計算機能夠讀出企業所制造的產品構成和所有要涉及的物料,為了便於計算機識別,必須把用圖示表達的產品結構轉化成某種數據格式,這種以數據格式來描述產品結構的文件就是物料清單,即是BOM。它是定義產品結構的技術文件,因此,它又稱為產品結構表或產品結構樹。在某些工業領域,可能稱為“配方”、“要素表”或其它名稱。

 

一、產品結構--BOM的重要性

 

BOM(Bill of  Material) 叫做物料清單,也叫產品結構表、物料表等。 
    

將產品的原材料、零配件、組合件予以拆解,並將各單項物料按物料代碼、品名、規格、單位用量、損耗等依制造流程的順序記錄下來,排列為一個清單,這就是物料清單,也就是BOM。 

 

BOM是: 
(1) MRP的基礎。 
(2) 制造令發料的計算依據。 
(3) 本質上是一項工程文件,不但是產品的規范說明,而且是制造流程的依據。 
(4) 用來核算產品成本的基礎。 
由以上知道BOM的重要性及其影響范圍很大,故其內容必須隨時保持正確及時。 

 

二、建立產品結構之要點

 

(1) BOM必須能顯示制造層次。 
(2) BOM必須避免含意不清。 
 
BOM必須能顯示制造層次 
 
理想的BOM,不但應能具體顯示產品的組成結構,而且還得說明該產品在制造過程中的階段。也就是BOM必須從制造層次來界定產品,每一個層次分別代表制程中的某一個步驟的完成,而每一個存貨項目,都在BOM的上下各層中有進庫和出庫的動作。 
 
BOM必須避免含意不清 
 
作業的單元性是關鍵。一批組件,裝配后,自成獨立,是一個完整的單元,被送至庫存或下一個工作站,則該項裝配件便有定義一個料號的必要。如果不定義料號,則MRP將無法為該項組件產生必要的訂單。 

 

三、產品結構的系統檔案設計

 

雖然產品結構會有很多的層次,但在系統中我們以單層的方式記錄,只需維護父項和子項兩階的關系,再經過串聯,即可得到多階層關系的產品結構。  
 
以上是一個四階層BOM,在ERP系統BOM資料表中只需建立相關的父子項關系,即可 得到X產品的完整材料表。從上圖可見,上一層結構的子項,在下一層結構中變成了父項 
     

BOM可分為多種類型。


(1) 生產用BOM 
(2) 銷售用BOM 
(3) 包材用BOM; 
(4) 海關用BOM。

 

1、生產用的BOM

 

除了說明父子項的關系外,還有下列必備的字段,現一一說明如下: 

 

 

(1) 序號 

 

由於工序不同或有效時段不同或插件位置不同,使得每一個父項下面可能有多個子項。這種情況不能通過單位用量來說明,父子項可能不惟一,因此同一個 父項通過序號惟一來描述。由於物料的性質或發料的優先次序而要求子項按一定的順序排列,這些也通過序號來實現。BOM展開時,也按序號排列。 

    

(2) 單位用量 

 

表示每一庫存單位父項需用到多少庫存單位的子項,物料的庫存單位在物料代碼資料表中定義。 

 

(3) 基數 

 

表示父項的數量,如每個紙箱(A物料代碼),可存放100個手表(X),則BOM中如下表示:

 

父項:X  序號1 子項:A 單位用量:1 基數:100 

     

(4) 損耗率 

 

有些物料由於機器設備的原因,或由於裝配的原因等等,正常的單位用量無法滿足生產的需要,而要定義損耗的百分比率。 

 

(5) 固定損耗量 

 

根據損耗率,不同的訂單的損耗用量不同,訂單量少的損耗用量也少,訂單量大的損耗用量也大,但有的時候即使是少批量的訂單也要求有一定的損耗,這部分可通過固定損耗量來定義。也就是:不管多少訂單,至少要有這么多損耗。 

 

(6) 生效日期和失效日期 

 

由於工程變更或不同時期產品的結構不同而需指定生效日期和失效日期。如果一直有效,則不要指明失效日期,或指定一個很大的日期,或讓失效日期 =“1900/1/1” 

 

(7) 發料工序號碼 

 

每一個父項在物料代碼公司資料表中定義了一條工藝路線,每條工藝路線在工藝路線資料表中需至少定義一道工序或多道工序,BOM不同子項發料時可能發到同一道工序,也可能發到不同的工序,在此說明子項發料時應該發放到哪道工序。建立制造令生成用料明細時,如果BOM中沒有指明工序號,則把工藝路線資料表中第一道工序當做發料工序。   

 

(8) 狀態 

 

BOM有三種狀態: 待確認 確認ok 取消 新增BOM子項時為待確認狀態,只有確認OK的子項才可使用。待確認或確認ok的子項都可以取消。 

 

(9) 客供品標志 

 

表示子項為客戶提供的物料,成本計算時不考慮此物料成本。 

 

(10) 制造廠商 

 

有的父項下的某項物料要求一定要使用某個品牌,在此指定品牌制造商,采購下單和生產發料時可參考。即使制造商不同,也可以不定義新的物料代碼,以減化物料管理,減少物料代用關系。 

 

(11) 插件位置 

 

指明子項放在父項的哪個位置,如一電路板上在P11位置放一電容,指明插件位置為P11。 

 

(12) 開始批號 

 

有的時候,BOM中的某個子項,只有指定的批號用到,而在其他批號中無效,可通過開始批號和結束批號說明。 

 

 注意只有下列情況才需進行批號控制: 

 

(1).當產品或材料有儲存有效期限制時; 

(2).當產品有特殊要求或印刷包裝不同而不用新增機種時,盡量不要使用批號控制。 

(3) 結束批號 

參考上面開始批號。

 

(4) 備注 

僅用於注解說明。 

 

2、銷售BOM

 

也叫樣品BOM,即零件明細表,僅描述一個成品(機型)的零件清單及標准單位用量,只有一層結構,不包含制造生產的訊息,其子項大都是最低層的零件,也可能是標准的裝配件,或經加工的半成品。 


但裝配件或半成品在研發BOM中不再展開,把其當做零件看待。 
產品報價時參考銷售BOM材料標准成本。 

 

3、包裝BOM

 

有的公司,成品出貨時需按客戶的要求進行包裝,因此即使是同一機種型號,由於客戶不同,訂單不同,批號不同,而要求不同的包裝材料和不同的包裝工序。 


如果把這部份放在生產用BOM中,需要產生很多的成品物料代碼。因此把這部分分開,使用同一個成品物料代碼,用不同的客戶,訂單,批號標志,可以減少很多成品物料代碼。 


這並不是非常必要,如果包裝變化不大,或機種型號本身不是很多,可以把包材部分放入生產用BOM中。包材BOM結構與生產用BOM結構大致相同,另加以下幾個字段: 
    

 (1) 客戶代號 


如果有指明,則子項只能用在指明的客戶,如果沒有指明,則所有客戶都可用到這個子項。 


(2) 訂單代號 
如果有指明,則子項只能用在指明的訂單代號,如果沒有指明,則所有訂單都可用到這個子項。 


(3) 批號 
如果有指明,則子項只能用在指明的批號上,如果沒有指明批號,則都可用到這個子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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