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交易所發的幣有些要鎖倉的怎么弄的?使用可增發的協議發幣
比如私募的鎖倉50%三個月,員工的鎖倉半年,私募的充值到交易所的漲30%解鎖30%的幣,漲60%再解鎖60%的幣可以進行交易的。這種要怎么實現的?
這個簡單,就在數據庫加一標志和鎖定的時間,加一欄位存儲鎖倉數量,他沒法交易就成了。再加個定時監測器
幣如果轉到對方IMtoken錢包里了還能不能鎖的?
這個得是幣在自己錢包或者交易所上的才行吧,如果對方拿到另外交易所去交易的話就控制不了吧
那的看是什么幣,代幣還是主鏈幣
以太坊發的代幣
用智能合約實現
怎么實現?發幣的時候就寫好鎖倉協議嗎
defi的借貸的好像就寫到智能合約里面的
但聽之前做項目的朋友說應該沒有用智能合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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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以太坊ERC20發的幣能不能增發的? 需要寫到智能合約代碼里面嗎? 比如先發行1億個,可以想增發的時候就增發嗎?
可以使用可增發的協議發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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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一鍵發幣可以滿足大部分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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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私募發送到用戶IMtoken的怎么控制?
1.對私募發送的地址和數量做個對應列表,列入交易所白名單,這些地址轉賬進來的按規則進行鎖倉。
2.不是白名單的地址充幣進去直接鎖定更長的時間,在私募解鎖后才能進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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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可增發代幣?
可增發代幣是與ERC20兼容的代幣,具有一個附加功能:可以隨時創建新代幣並添加到供應總量中。標准ERC20代幣沒有此功能,這使標准ERC20代幣成為固定供應總量的代幣。
Mint函數在Solidity中定義如下:
function mint(address to, uint256 value) public onlyMinter returns (bool)
新代幣只能通過有增發權限的賬戶地址進行增發。如果沒有地址在有增發權限,則沒有人可以創建新代幣。
具有增發權限的賬戶地址
具有增發權限的賬戶地址是一個具有創建新代幣的特殊權限的地址,因為將新代幣添加到供應總量中。可能有多個具有增發權限的賬戶地址,但實際上,它通常只有一個地址。第一個具有增發權限的賬戶地址是部署代幣合約的地址。當前的具有增發權限的賬戶地址可以添加新的具有增發權限的賬戶地址,合約代碼帶給他的特權是增發代幣,或將他的權利轉移到其他地址。
增加新的具有增發權限的賬戶地址
當具有增發權限的賬戶地址想要添加另一個具有增發權限的賬戶地址時,他可以調用以下函數:
function addMinter(address account) public onlyMinter
我們可以看到,通過使用函數修飾符onlyMinter,只有當前的具有增發權限的賬戶地址可以添加一個新的具有增發權限的賬戶地址。調用addMinter函數會發出以下事件:
event MinterAdded(address indexed account)
放棄增發權限
當前的具有增發權限的賬戶地址可以通過調用以下函數來放棄他的權限:
function renounceMinter() public
只有具有增發權限的賬戶地址可以從放棄增發權限,其他人不能。調用renounceMinter函數會發出以下事件:
event MinterRemoved(address indexed account)
轉移增發權限
當前的具有增發權限的賬戶地址可以通過調用以下函數來轉移他的權限:
function transferMinterRole(address newMinter) public
函數transferMinterRole在一個交易中添加新的具有增發權限的賬戶地址並去掉原有地址的增發特權。它會發出MinterAdded和MinterRemoved事件。
增發與挖礦
增發與采礦不同。當人們談論加密貨幣時,這是一個常見的誤解。
通過發送在代幣智能合約內創建新代幣的交易來完成創建新代幣。正如我們在什么是可增發代幣中看到的那樣,對智能合約功能的調用可以創建無限數量的代幣,而無需消耗能量。
另一方面,挖礦確實創造了新的代幣,但通常根據區塊鏈的共識規則進行限制,並且需要消耗能源。挖礦還可以用於其他目的,例如保護區塊鏈網絡和將新交易打包成區塊。
可增發代幣示例
有很多可增發RC20代幣。以下是一些特別有趣的代幣展示。
Dai (DAI)
DAI是去中心化的穩定幣,與MakerDAO系統中使用的1美元掛鈎。用戶可以將其加密資產(ETH)鎖定在MakerDAO智能合約中,並獲得DAI代幣。每當ETH被鎖定在CDP(抵押債務池)時,新的DAI代幣由MakerDAO智能合約完成增發。
Status (SNT)
Status是一個開源平台,它使用其本機SNT代幣作為Status客戶端治理機制,作為應用程序代幣在其消息傳遞應用程序中驅動推送通知,以及在其網絡上管理用戶生成的內容。SNT代幣的總供應有上限,但循環供應量較低。新的代幣可以通過管理員地址增發。
Decentraland (MANA)
Decentraland是一個由用戶擁有的虛擬世界平台。用戶使用MANA代幣創建商品和服務並進行交易。MANA代幣是可增發的和可銷毀的ERC20代幣。
可增發代幣在眾籌中的應用
可增發代幣廣泛用於與眾籌組合。眾籌合約用於創建眾籌,其中ERC20代幣為ETH出售。以下用於組合可增發代幣與眾籌的機制:
眾籌創建者部署了可增發代幣合約,獲得了增發特權
眾籌創建者部署了眾籌合約
眾籌創建者將增發特權轉移給眾籌合約。這時只有眾籌合約可以增發新的代幣。
現在,眾籌開始了。投資者出現並希望投資新的代幣。他以當前價格將ETH發送給眾籌合約,合同增發全新的ERC20代幣並將其發送給投資者。當眾籌結束時,沒有人能夠制造出更多的ERC20代幣。投資者可以肯定,沒有人可以稀釋他們的代幣持股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