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抵扣暫時性差異,是指(未來)可抵扣,而當期應該納稅,所以當期增加的可抵扣暫時性差異,在當期納稅調整時應該加上;同理,當期減少的可抵扣暫時性差異,在當期納稅調整時應該減去;
應納稅暫時性差異,是指(未來)應納稅,而當期可稅前扣除,所以當期增加的應納稅暫時性差異,在當期納稅調整時應該減去;同理,當期減少的有應納稅暫時性差異,在當期納稅調整時應該加上。
應納稅所得額=稅前會計利潤+當期發生的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當期轉回的應納稅暫時性差異-當期發生的應納稅暫時性差異-當期轉回的可抵扣暫時性差異+(-)其他納稅調整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