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中Class.forName()用法和newInstance()方法詳解
1、Class.forName()主要功能
Class.forName(xxx.xx.xx)返回的是一個類,
Class.forName(xxx.xx.xx)的作用是要求JVM查找並加載指定的類,也就是說JVM會執行該類的靜態代碼段。
下面,通過解答以下三個問題的來詳細講解下Class.forName()的用法。
①new 和Class.forName()有什么區別和newInstance的用法?
A a = (A)Class.forName(“pacage.A”).newInstance();
A a = new A();
這兩種實例化的方式是一樣的效果。
上述的例子中都是創建了一個對象A的實例化對象a。下面這個例子我們來看看newInstance的作用
String str = “ABCDEFG” ; //創建一個字符串
Class t = Class.forName(str); //獲取到str這個變量的類 相當於String t
t.newInstance(); // 相當於 t = new String
在初始化一個類,生成一個實例的時候,newInstance()方法和new關鍵字除了一個是方法,一個是關鍵字外,最主要有什么區別?它們的區別在於創建對象的方式不一樣,前者(newInstance)是使用類加載機制,后者(new)是創建一個新類。那么為什么會有兩種創建對象方式?這主要考慮到軟件的可伸縮、可擴展和可重用等軟件設計思想。
從JVM的角度上看
我們使用關鍵字new創建一個類的時候,這個類可以沒有被加載。但是使用newInstance()方法的時候,就必須保證:
1、這個類已經加載;
2、這個類已經連接了。
而完成上面兩個步驟的正是Class的靜態方法forName()所完成的,這個靜態方法調用了啟動類加載器,即加載 java API的那個加載器。
現在可以看出,newInstance()實際上是把new這個方式分解為兩步,即首先調用Class加載方法加載某個類,然后實例化。 這樣分步的好處是顯而易見的。我們可以在調用class的靜態加載方法forName時獲得更好的靈活性,提供給了一種降耦的手段。
區別
首先,newInstance( )是一個方法,而new是一個關鍵字;
其次,Class下的newInstance()的使用有局限,因為它生成對象只能調用無參的構造函數,而使用 new關鍵字生成對象沒有這個限制。
簡言之:
newInstance(): 弱類型,低效率,只能調用無參構造。
new: 強類型,相對高效,能調用任何public構造。
Class.forName(“類名”)返回的是類。
Class.forName(“類名”).newInstance() 返回的是object 。
參考博文鏈接:https://blog.csdn.net/qq_22059611/article/details/84347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