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 基礎 - 父類子類初始化


易錯點

  1. 初始化一個子類,盡管會調用父類的初始化方法,但只會產生一個子類對象。
    • 這個子類對象實際上“持有”父類所有的(public, protect,private)字段和方法(更白話的說法,把父類信息完全拷貝一份到該子類對象)。只不過,子類可以“直接訪問” public, protect的字段和方法,不能“直接訪問” private的字段和方法。
    • 但是父類的private的字段和方法,子類可以通過public, protect的方法“間接訪問”。類似 private 的getter setter 方法。
  2. 我們之前學到的理論知識:“子類能夠繼承父類的public和protected成員變量;不能夠繼承父類的private成員變量”,這里的“繼承”應該指的是“直接訪問”,其實“間接訪問”private依然可以。
  3. 初始化一個子類,盡管會調用父類的初始化方法,但是並不是用到構造函數就會產生對象,構造函數只是起對象初始化作用的,而不是起產生對象作用的。只有new A()語句才會產生父類A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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