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abstract:抽象的。
2.abstract可以用來修飾的結構,類、方法。
3.abstract修飾類,抽象類。
(1)此類不能實例化。
(2)抽象類中一定有構造器,便於子類實例化時調用(涉及,子類對象實例化的全過程)。
(3)開發中,都會提供抽象類的子類,讓子類對象實例化,完成相關的操作。
4.abstract修飾方法:抽象方法
(1)抽象方法只有方法的聲明,沒有方法體
(2)包含抽象方法的類,一定是一個抽象類。反之,抽象類中可以沒有抽象方法的。
(3)若子類重寫了父類中的所有的抽象方法后,此子類方可實例化
(4)若子類沒有重寫父類中的所有的抽象方法,則此子類也是一個抽象類,需要使用abstract修飾。
abstract使用上的注意點。
1.abstract不能用末修飾,屬性、構造器等結構。
2.abstract不能用來修慘私有方法、靜態方法、final的方法、final的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