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S 選擇器權重值
CSS 具有自己的優先級計算方法,而不僅僅是行間>內部>外部、ID>class>元素
1. 樣式類型
- 行間樣式
<h1 style="font-size:12px;color:#000;">我的行間CSS樣式。</h1>
- 內聯樣式
<style type="text/css">
h1{font-size:12px;
color:#000;
}
</style>
- 外部樣式
<link rel="stylesheet" href="css/style.css">
2. 選擇器類型
選擇器 | 栗子 |
---|---|
ID | #id |
class | .class |
標簽 | p |
屬性 | [type='text'] |
偽類 | :hover |
偽元素 | ::first-line |
相鄰選擇器、子代選擇器 | > + |
3. 權重計算規則
- 內聯樣式,如: style="...",權值為
1000
。 - ID選擇器,如:#content,權值為
0100
。 - 類,偽類、屬性選擇器,如.content,權值為
0010
。 - 類型選擇器、偽元素選擇器,如div p,權值為
0001
。 - 通配符、子選擇器、相鄰選擇器等。如
* > +
,權值為0000
。 - 繼承的樣式沒有權值
4. 比較規則
- 1,0,0,0 > 0,99,99,99。也就是說從左往右逐個等級比較,前一等級相等才往后比。
- 無論是行間、內部和外部樣式,都是按照這個規則來進行比較。而不是直觀的行間>內部>外部樣式;ID>class>元素。之所以有這樣的錯覺,是因為確實行間為第一等的權重,所以它的權重是最高的。而內部樣式可能一般寫在了外部樣式引用了之后,所以覆蓋掉了之前的。
- 在權重相同的情況下,后面的樣式會覆蓋掉前面的樣式。
- 通配符、子選擇器、相鄰選擇器等的。雖然權值為0000,但是也比繼承的樣式優先,0 權值比無權值優先。
5. !important
!important 的作用是提升優先級,換句話說。加了這句的樣式的優先級是最高的(比內聯樣式的優先級還高)。
<style>
p{color:red !important;}
</style>
<p style="color:blue;">我顯示紅色</p>
ie7+和別的瀏覽器對important的這種作用的支持度都很好。只有ie6-有些bug
p{
color:red !important;
color:blue;
} //會顯示blue
但是這並不說明ie6不支持important,只是支持上有些bug。
p{color:red !important; }
p{color:blue;} // 這樣就會顯示的是red。說明ie6還是支持important的
當 !important
規則被應用在一個樣式聲明中時,該樣式聲明會覆蓋CSS中任何其他的聲明,無論它處在聲明列表中的哪個位置。盡管如此,!important
規則還是與優先級毫無關系。使用 !important
不是一個好習慣,因為它改變了你樣式表本來的級聯規則,從而難以調試。
在使用 !important
時需要注意:
- Never 永遠不要在全站范圍的 css 上使用 !important
- Only 只在需要覆蓋全站或外部 css(例如引用的 ExtJs 或者YUI )的特定頁面中使用 !important
- Never 永遠不要在你的插件中使用 !important
- Always 要優化考慮使用樣式規則的優先級來解決問題而不是 !import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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