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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的本質是對某一批類的抽象,從而實現對顯示世界更好的建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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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tends的意思是“擴展”。子類是父類的擴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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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va中類知有單繼承,沒有多繼承!一個兒子只能有一個爸爸,但是一個爸爸能有多個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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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是類和類之間的一種關系。除此之外,類和類之間的關系還有依賴、組合、聚合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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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類和父類之間,從意義上講應該具有“is a”的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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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bject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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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 父-this當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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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注意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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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調用父類的構造方法,必須在構造方法的第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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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必須只能出現在子類的方法或者構造方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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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和this 不能同時調用構造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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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S th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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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的對象不同: this:本身調用者是這個對象 super:代表父類對象的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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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提 this:沒有繼承也可以使用 super:只能在繼承條件才可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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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造方法 this();本類的構造! super();父類的構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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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重寫 ---重點 關系着多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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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注意點: 1.super調用父類的構造方法,必須在構造方法的第一個 2.super必須只能出現在子類的方法或者構造方法中! 3.super和this 不能同時調用構造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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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S this:
代表的對象不同: this:本身調用者是這個對象 super:代表父類對象的應用 前提 this:沒有繼承也可以使用 super:只能在繼承條件才可以使用 構造方法 this();本類的構造! super();父類的構造!
重寫:需要有繼承關系,子類重寫父類的方法! 1.方法名必須相同 2.參數列表必須相同 3.修飾符:范圍可以擴大:public>protected>Default>private 4.拋出的異常:范圍,可以被縮小,但不能擴大;ClassNotFoundException--->Exception(大) 重寫:子類的方法和父類必須一致:方法體不同!
為什么需要重寫: 1.父類的功能,子類不一定需要,或者不一定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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