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技術資料應完整、合法、有效。消防工程的施工,應嚴格按照現行的有關規程和規范施工,並應嚴格按照經過消防部門審核批准的設計圖紙進行施工,不得隨意更改;應具備設置布置平面圖、施工詳圖、系統圖、設計說明及設備隨機文件。
2、完成消防工程合同規定的工作量和變更增減的工作量,具備分部工程的竣工驗收條件
3、單位工程或與消防工程有關的分部工程已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或已進行驗收
4、建設消防設施已進行消防設施檢測,取得建築消防檢測合格報告
5、施工單位應提交:竣工圖、設備開箱記錄、施工記錄(包括隱蔽工程驗收記錄)、設計變更記錄、調試報告、竣工報告
6、建設單位應正式向當地消防部門提交申請驗收報告,並送交有關技術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