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數股東權益和少數股東損益,均指少數股東所擁有的權益或損益,權益對應凈資產,指少數股東所投入地資產,損益對應凈利潤,只歸屬於少數股東的凈利潤。
什么是少數股東呢?上市公司合並報表的子公司並不全部100%持股的,有些只持有並表子公司80%股權,有些只持有並表子公司60%的股權,那么另外20%或者40%的持股股東就是少數股東。
也就是說,只要有非100%並表的子公司,就會有少數股東權益和少數股東損益。
比如A上市公司,持有B公司70%的股權,且合並B公司報表。A公司母公司報表凈資產10億元,一年可以確認1億元的凈利潤,B公司凈資產2億元,一年可以確認5000萬元凈利潤。
在合並報表里,少數股東權益和少數股東損益如何體現呢?
首先看利潤表,A公司合並報表顯示共有1.5億元凈利潤,其實5000*30%即1500萬凈利潤是少數股東損益,剩余的1.35億元才是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報表上顯示實現凈利潤1.5億元,少數股東權益0.15億元,歸母凈利潤1.35億元。
看資產負債表,顯示合並凈資產12億元,其中20000*30%即6000萬元是少數股東權益。
這就是報表上少數股東權益和少數股東損益的概念和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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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數股東講人話。
首先,少數股東損益是合並報表產生的,可以認為是利潤的抵消項(實質上是利潤在多數股東和少數股東中的划分)目日常不用核算。
這樣處理有個理論前提不光這筆分錄所有合並分錄都運用這個觀點,不搞清楚是不好理解。
母公司理論,集團只把母公司股東當股東歧視少數股東,認為少數股東權益是集團的負債根本不是權益,歸屬少數股東的利潤不是利潤是集團支出的費用(不明白就想想利潤分配和長投的抵消那兩比分錄很典型的體現了這個思想),說白了少數股東是外人,我們集團要跟這小子划清界限。
逆流的交易產生的損益這里假設賺了,集團要全額抵消收入成本和虛增的資產成本。
集團認為子公司還有少數股東這個外人呢,我全額抵消的利潤不能我全擔着我又不是全資,你少數股東也要擔着你那部分的,於是就有了貸少數股東損益 ,實質上這筆分錄對於集團來說把全額抵消的利潤那部分歸屬少數股東的又找補回來了,損益再分配准確的來說是再分類。
利潤是站母公司角度的利潤,損益科目貸方嘛,相當於增加了集團的利潤 。相對應的借少數股東權益,這個對應項目的意思是你少數股東擔着的利潤,減少了你少數股東的權益。也就是集團認為減少了負債。
另外,合並報表的會計主體是集團,這是集團的立場。少數股東可不這么看,你集團左手倒右手關我鳥事啊。我的股權投資達到長投標准的,他實現了利潤我就該走賬,我和你集團又沒關聯方關系。我的報表我做主。
有興趣的話可以去了解下合並報表的三理論,書上從來不講理,上來就寫分錄准則這規定准則那規定搞得人一頭霧水。
每個理論出發點不同必然導致會計處理不同,比如說這里要是不搞歧視假設有個理論大家相親相愛一家人完全平等,哪里有什么少數股東權益少數股東損益,一家人嘛權益就權益利潤就利潤分那清楚干嘛,你看,壓根就沒這兩科目了,一系列合並抵消調整分錄就全變了。
最后想說下每個理論都有局限性,現行准則基本上用的母公司理論,不過准則現在處於大修期,收入准則金融工具准則確定要變。這理論也有他不合理的地方,指不定哪年也會變,瞎折騰以前辛苦學的又做了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