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t, const用法以及與var的區別


let

  1. 定義變量;
  2. 作用域:全局作用域,塊級作用域(簡單說,是指一對大括號{});
  3. 無預解析機制(簡單說,變量需要在聲明的位置后面使用);
  4. 不可以重復定義。

const

  1. 定義常量;
  2. 作用域: 塊級作用域;
  3. 無預解析機制;
  4. 不可以重復定義。

var

  1. 可以定義變量,常量;
  2. 作用域:全局作用域,函數作用域;
  3. 可以預解析(簡單說,在同一作用域下,任意位置聲明變量都可以,預解析機制會將變量的聲明放到作用域最前邊);
  4. 可以重復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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