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人工智能與人類智能的關系


 

 1.基本概念界定

    1.1人工智能

    人工智能是在20世紀中期以后產生的學科,人工智能就是用機器模擬人類的智能活動,從而用機器代替人類行使某些方面的職能。人工智能是通過探索人的感覺和思維的規律來模擬人的智能活動,電子計算機是人工智能的媒介和基礎。阿倫·圖靈說:“如果一台計算機能騙過人,使人相信它是人而不是機器,那么它就應當被稱作有智能。”如果以此為標准來界定機器的智能,那么人工智能的發展之路仍然任重道遠。

    1.2人類智能

    智能簡單地說就是智慧與能力,是綜合、復雜的精神活動功能,是人運用自己已有的知識和經驗來學習新知識、新概念並且把知識和概念轉化為解決問題的能力。智能活動往往和記憶力、感知力、思維、判斷、聯想、意志等有密切的聯系,人類的智能表現在能夠進行歸納總結和邏輯演繹,人類對視覺和聽覺的感知以及處理都是條件反射式的,大腦皮層的神經網絡對各種情況的處理是下意識的反應。

    1.3什么是思維

    思維是事物的一般屬性和內在聯系在人腦中的間接的、概括的反映。思維的形式包括概念、理解、判斷、推理等。思維往往借助於語言來表達,由直接的感受即感性思維轉化為理性,透過現象看到事物的本質,發現普適性的規律。芒福德說人類是“精神的制造者”而不僅僅是“工具的制造者”,因為人類具備思維能力。

    2.基於“技術元素”視角下的人工智能

    “技術元素”這一說法是凱文·凱利提出的,技術元素就是從人類意識中涌現出的一切東西,包括技術具象的工具,也包括文化、法律、社會機構和一切智能創造物。凱文·凱利說:“科技是人類的發明,也是生命的產物。”居所是動物的技術,是動物的延伸部分,人類的延伸部分是技術元素,科技發明是我們基因創造的軀體的外延。

    2.1人工智能是技術進化的成果

    凱文·凱利認為人類的延伸由思維產生,因為思維具有創造力,才促使了技術的進步,才創造出了以往沒有創造出的東西,所以,“如果說科技是人類的延伸,那也與基因無關,而是思維的延伸。因此科技是觀念的延伸軀體”。技術元素伴隨着語言、工具的誕生成為人類不可或缺的伙伴,從古至今,除了極少的例外,各種技術都沒有消失,而是進化成不同形態的技術。人工智能作為一種科技物種,隨着技術的進步而產生發展,是技術進化的成果。

    2.2人類與技術共同進步

    一切生物都有天然的借助外力的本領,從鑽木取火到航空航天,人類經歷了漫長的發展,或者說是進化,技術作為一種手段、一種工具從來都與人類相伴相生。“技術元素”賦予技術以生命,人是技術進化的動力,而技術的進化也促進了人類社會的發展,二者是密不可分的。科技與人類正在逐漸融合,或者說人類已經成為科技最適合的載體;“技術元素”的發展雖然具有一定程度的自主性,但是它的發展軌跡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也是人類意志的體現。人作為技術發展的動力之一與“技術元素”同步運動。

 

  3.人工智能能否超越人類

    對於這個問題人們有兩種極端的看法:一是認為人工智能必將取代人類,不久的將來人類會淪為機器的奴隸;二是對人類的主體地位有着極度的自信,認為機器始終都是被人控制。前者的依據是人工智能的發展極其快速,超越了人類智能的進化速度,人工智能取代人類只是時間問題。后者的依據是人工智能不具有生命特征,無法融入生物圈從而和自然發生聯系,只能作為人類活動的工具而存在。我更偏向於第二種觀點,是基於以下幾個原因:

    3.1缺乏創造性的“特長生”

    人工智能開發出的機器可能是某一個領域的“特長生”卻不是全才。比如AlphaGO是圍棋特長生卻不能唱歌,計算器是數字計算的天才卻不能陪人聊天,情感機器人負責陪伴和情感安慰卻不能真正懂得人類的喜怒哀樂,如此等等,它們按照既定的程序運行,各司其職、各得其所,不會偏離軌道也不懂得創造。塞繆爾說:“機器不能輸出任何未經輸入的東西。”目前最先進的機器人也是依賴於軟件運行,軟件是通過人來完成更新升級,人工智能實際上是人類智能的外在表現。人體是一個復雜而龐大的系統,人有特定的背景和生活習慣,人腦的發育會受到所經歷的事件和社會環境的影響,能夠靈活運用,組合所接受的信息,具備綜合分析問題的能力。人腦的控制系統復雜和精密程度遠遠超過智能機器人,因此,人工智能在技術上不及人類智能,它依賴人類智能而進化,能夠勝任人類制定的任務,卻缺乏人類智能的創造性。

    3.2不能思維的人工智能

    在回答“機器能否思維”的時候,我們首先應該對思維進行界定,思維是人腦特有的功能。人腦是一個高度發達的系統,是人類意識活動的物質載體。“電腦思維”在功能上會向人腦思維不斷接近,但是兩者之間存在不可消除的界限,“電腦思維”是一個簡單的邏輯過程,模擬人腦思維功能和思維信息過程,它在本質上區別於人類思維。人腦思維除了能夠接受外部信息以外,還能對信息進行主觀的加工。人們已經能制造出類人機器人,可是它不能和人一樣思維嗎,因為思維不僅僅是人腦的生理機能,離開社會實踐和人際交往是不能產生思維的。

    3.3是輔助而非替代

    人工智能簡單明了地說就是人類用來改造世界的技術手段,是輔助性的工具,而不是對人類的替代。人工智能出現的歷史並不久遠,前文說到了技術和人類的共同進化,當人類有能力利用工具來處理復雜繁瑣的工作時,這是人類的進化,也是工具的進化。人工智能被用於幫助人類進行某項工作,才能解放人力,人類智能才可以更好發揮主動性和創造性。人工智能承擔了人類活動中基礎的、不可或缺的、復雜的工作,從而使人類智能轉向更核心的科研創造以及思維和判斷上來。在人與人工智能的關系上,二者是相輔相成、相互補充的,而不是互相排斥、完全替代。

    4.總結

    人工智能與人類智能的關系是互為補充、相互制約的,人與技術的融合是必然的。目前人工智能的更新升級必須依賴與人類智能,人類智能的進化程度關系到人工智能的先進程度“技術元素”的進化也要受到社會條件的制約。人工智能可能在某一方面出強大的功能,但是它缺乏思維和創造性,這一點是致命的缺陷,工具作為人類器官的延長,是人類智能的外化之物,被人類智能的發展程度所局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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