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對象的概念
”面向對象“的核心是“對象”二字,而對象的精髓在於“整合“,什么意思?
所有的程序都是由”數據”與“功能“組成,因而編寫程序的本質就是定義出一系列的數據,然后定義出一系列的功能來對數據進行操作。在學習”對象“之前,程序中的數據與功能是分離開的,如下
# 數據:name、age、sex
name='lili'
age=18
sex='female'
# 功能:tell_info
def tell_info(name,age,sex):
print('<%s:%s:%s>' %(name,age,sex))
# 此時若想執行查看個人信息的功能,需要同時拿來兩樣東西,一類是功能tell_info,另外一類則是多個數據name、age、sex,然后才能執行,非常麻煩
tell_info(name,age,sex)
在學習了“對象”之后,我們就有了一個容器,該容器可以盛放數據與功能,所以我們可以說:對象是把數據與功能整合到一起的產物,或者說”對象“就是一個盛放數據與功能的容器/箱子/盒子。
如果把”數據“比喻為”睫毛膏“、”眼影“、”唇彩“等化妝所需要的原材料;把”功能“比喻為眼線筆、眉筆等化妝所需要的工具,那么”對象“就是一個彩妝盒,彩妝盒可以把”原材料“與”工具“都裝到一起
如果我們把”化妝“比喻為要執行的業務邏輯,此時只需要拿來一樣東西即可,那就是彩妝盒,因為彩妝盒里整合了化妝所需的所有原材料與功能,這比起你分別拿來原材料與功能才能執行,要方便的多。
在了解了對象的基本概念之后,理解面向對象的編程方式就相對簡單很多了,面向對象編程就是要造出一個個的對象,把原本分散開的相關數據與功能整合到一個個的對象里,這么做既方便使用,也可以提高程序的解耦合程度,進而提升了程序的可擴展性(需要強調的是,軟件質量屬性包含很多方面,面向對象解決的僅僅只是擴展性問題)
二 類與對象
類即類別/種類,是面向對象分析和設計的基石,如果多個對象有相似的數據與功能,那么該多個對象就屬於同一種類。有了類的好處是:我們可以把同一類對象相同的數據與功能存放到類里,而無需每個對象都重復存一份,這樣每個對象里只需存自己獨有的數據即可,極大地節省了空間。所以,如果說對象是用來存放數據與功能的容器,那么類則是用來存放多個對象相同的數據與功能的容器。
綜上所述,雖然我們是先介紹對象后介紹類,但是需要強調的是:在程序中,必須要事先定義類,然后再調用類產生對象(調用類拿到的返回值就是對象)。產生對象的類與對象之間存在關聯,這種關聯指的是:對象可以訪問到類中共有的數據與功能,所以類中的內容仍然是屬於對象的,類只不過是一種節省空間、減少代碼冗余的機制,面向對象編程最終的核心仍然是去使用對象。
在了解了類與對象這兩大核心概念之后,我們就可以來介紹一下面向對象編程啦。
三 面向對象編程
3.1 類的定義與實例化
我們以開發一個清華大學的選課系統為例,來簡單介紹基於面向對象的思想如何編寫程序
面向對象的基本思路就是把程序中要用到的、相關聯的數據與功能整合到對象里,然后再去使用,但程序中要用到的數據以及功能那么多,如何找到相關連的呢?我需要先提取選課系統里的角色:學生、老師、課程等,然后顯而易見的是:學生有學生相關的數據於功能,老師有老師相關的數據與功能,我們單以學生為例,
# 學生的數據有
學校
名字
年齡
性別
# 學生的功能有
選課
詳細的
# 學生1:
數據:
學校=清華大學
姓名=李建剛
性別=男
年齡=28
功能:
選課
# 學生2:
數據:
學校=清華大學
姓名=王大力
性別=女
年齡=18
功能:
選課
# 學生3:
數據:
學校=清華大學
姓名=牛嗷嗷
性別=男
年齡=38
功能:
選課
我們可以總結出一個學生類,用來存放學生們相同的數據與功能
# 學生類
相同的特征:
學校=清華大學
相同的功能:
選課
基於上述分析的結果,我們接下來需要做的就是在程序中定義出類,然后調用類產生對象
class Student: # 類的命名應該使用“駝峰體”
school='清華大學' # 數據
def choose(self): # 功能
print('%s is choosing a course' %self.name)
類體最常見的是變量的定義和函數的定義,但其實類體可以包含任意Python代碼,類體的代碼在類定義階段就會執行,因而會產生新的名稱空間用來存放類中定義的名字,可以打印Student.__dict__來查看類這個容器內盛放的東西
>>> print(Student.__dict__)
{..., 'school': '清華大學', 'choose': <function Student.choose at 0x1018a2950>, ...}
調用類的過程稱為將類實例化,拿到的返回值就是程序中的對象,或稱為一個實例
>>> stu1=Student() # 每實例化一次Student類就得到一個學生對象
>>> stu2=Student()
>>> stu3=Student()
如此stu1、stu2、stu3全都一樣了(只有類中共有的內容,而沒有各自獨有的數據),想在實例化的過程中就為三位學生定制各自獨有的數據:姓名,性別,年齡,需要我們在類內部新增一個__init__方法,如下
class Student:
school='清華大學'
#該方法會在對象產生之后自動執行,專門為對象進行初始化操作,可以有任意代碼,但一定不能返回非None的值
def __init__(self,name,sex,age):
self.name=name
self.sex=sex
self.age=age
def choose(self):
print('%s is choosing a course' %self.name)
然后我們重新實例出三位學生
>>> stu1=Student('李建剛','男',28)
>>> stu2=Student('王大力','女',18)
>>> stu3=Student('牛嗷嗷','男',38)
單拿stu1的產生過程來分析,調用類會先產生一個空對象stu1,然后將stu1連同調用類時括號內的參數一起傳給Student.__init__(stu1,’李建剛’,’男’,28)
def __init__(self, name, sex, age):
self.name = name # stu1.name = '李建剛'
self.sex = sex # stu1.sex = '男'
self.age = age # stu1.age = 28
會產生對象的名稱空間,同樣可以用__dict__查看
>>> stu1.__dict__
{'name': '李建剛', 'sex': '男', 'age': 28}
至此,我們造出了三個對象與一個類,對象存放各自獨有的數據,類中存放對象們共有的內容
存的目的是為了用,那么如何訪問對象或者類中存放的內容呢?
3.2 屬性訪問
3.2.1 類屬性與對象屬性
在類中定義的名字,都是類的屬性,細說的話,類有兩種屬性:數據屬性和函數屬性,可以通過__dict__訪問屬性的值,比如Student.__dict__[‘school’],但Python提供了專門的屬性訪問語法
>>> Student.school # 訪問數據屬性,等同於Student.__dict__['school']
'清華大學'
>>> Student.choose # 訪問函數屬性,等同於Student.__dict__['choose']
<function Student.choose at 0x1018a2950>
# 除了查看屬性外,我們還可以使用Student.attrib=value(修改或新增屬性),用del Student.attrib刪除屬性。
操作對象的屬性也是一樣
>>> stu1.name # 查看,等同於obj1.__dict__[‘name']
'李建剛'
>>> stu1.course=’python’ # 新增,等同於obj1.__dict__[‘course']='python'
>>> stu1.age=38 # 修改,等同於obj1.__dict__[‘age']=38
>>> del obj1.course # 刪除,等同於del obj1.__dict__['course']
3.2.2 屬性查找順序與綁定方法
對象的名稱空間里只存放着對象獨有的屬性,而對象們相似的屬性是存放於類中的。對象在訪問屬性時,會優先從對象本身的__dict__中查找,未找到,則去類的__dict__中查找
1、類中定義的變量是類的數據屬性,是共享給所有對象用的,指向相同的內存地址
# id都一樣
print(id(Student.school)) # 4301108704
print(id(stu1.school)) # 4301108704
print(id(stu2.school)) # 4301108704
print(id(stu3.school)) # 4301108704
2、類中定義的函數是類的函數屬性,類可以使用,但必須遵循函數的參數規則,有幾個參數需要傳幾個參數
Student.choose(stu1) # 李建剛 is choosing a course
Student.choose(stu2) # 王大力 is choosing a course
Student.choose(stu3) # 牛嗷嗷 is choosing a course
但其實類中定義的函數主要是給對象使用的,而且是綁定給對象的,雖然所有對象指向的都是相同的功能,但是綁定到不同的對象就是不同的綁定方法,內存地址各不相同
print(id(Student.choose)) # 4335426280
print(id(stu1.choose)) # 4300433608
print(id(stu2.choose)) # 4300433608
print(id(stu3.choose)) # 4300433608
綁定到對象的方法特殊之處在於,綁定給誰就應該由誰來調用,誰來調用,就會將’誰’本身當做第一個參數自動傳入(方法__init__也是一樣的道理)
stu1.choose() # 等同於Student.choose(stu1)
stu2.choose() # 等同於Student.choose(stu2)
stu3.choose() # 等同於Student.choose(stu3)
綁定到不同對象的choose技能,雖然都是選課,但李建剛選的課,不會選給王大力,這正是”綁定“二字的精髓所在。
#注意:綁定到對象方法的這種自動傳值的特征,決定了在類中定義的函數都要默認寫一個參數self,self可以是任意名字,但命名為self是約定俗成的。
Python中一切皆為對象,且Python3中類與類型是一個概念,因而綁定方法我們早就接觸過
#類型list就是類
>>> list
<class 'list'>
#實例化的到3個對象l1,l2,l3
>>> l1=list([1,2,3])
>>> l2=list(['a','b','c'])
>>> l3=list(['x','y'])
#三個對象都有綁定方法append,是相同的功能,但內存地址不同
>>> l1.append
<built-in method append of list object at 0x10b482b48>
>>> l2.append
<built-in method append of list object at 0x10b482b88>
>>> l3.append
<built-in method append of list object at 0x10b482bc8>
#操作綁定方法l1.append(4),就是在往l1添加4,絕對不會將4添加到l2或l3
>>> l1.append(4) #等同於list.append(l1,4)
>>> l1
[1,2,3,4]
>>> l2
['a','b','c']
>>> l3
['x','y']
3.3.3 小結
在上述介紹類與對象的使用過程中,我們更多的是站在底層原理的角度去介紹類與對象之間的關聯關系,如果只是站在使用的角度,我們無需考慮語法“對象.屬性"中”屬性“到底源自於哪里,只需要知道是通過對象獲取到的就可以了,所以說,對象是一個高度整合的產物,有了對象,我們只需要使用”對象.xxx“的語法就可以得到跟這個對象相關的所有數據與功能,十分方便且解耦合程度極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