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ython __del__方法:銷毀對象 垃圾回收機制


與 __init__() 方法對應的是 __del__() 方法,__init__() 方法用於初始化 Python 對象,而 __del__() 則用於銷毀 Python 對象,即在任何 Python 對象將要被系統回收之時,系統都會自動調用該對象的 __del__() 方法。

當程序不再需要一個 Python 對象時,系統必須把該對象所占用的內存空間釋放出來,這個過程被稱為垃圾回收(GC,Garbage Collector),Python 會自動回收所有對象所占用的內存空間,因此開發者無須關心對象垃圾回收的過程。

Python 采用自動引用計數(ARC)方式來回收對象所占用的空間,當程序中有一個變量引用該 Python 對象時,Python 會自動保證該對象引用計數為 1;當程序中有兩個變量引用該 Python 對象時,Python 會自動保證該對象引用計數為 2,依此類推,如果一個對象的引用計數變成了 0,則說明程序中不再有變量引用該對象,表明程序不再需要該對象,因此 Python 就會回收該對象。

大部分時候,Python 的 ARC 都能准確、高效地回收系統中的每個對象。但如果系統中出現循環引用的情況,比如對象 a 持有一個實例變量引用對象 b,而對象 b 又持有一個實例變量引用對象 a,此時兩個對象的引用計數都是 1,而實際上程序已經不再有變量引用它們,系統應該回收它們,此時 Python 的垃圾回收器就可能沒那么快,要等專門的循環垃圾回收器(Cyclic Garbage Collector)來檢測並回收這種引用循環。

當一個對象被垃圾回收時,Python 就會自動調用該對象的 __del__ 方法。需要說明的是,不要以為對一個變量執行 del 操作,該變量所引用的對象就會被回收,只有當對象的引用計數變成 0 時,該對象才會被回收。因此,如果一個對象有多個變量引用它,那么 del 其中一個變量是不會回收該對象的。
  1. class Item:
  2. def __init__ (self, name, price):
  3. self.name = name
  4. self.price = price
  5. # 定義析構函數
  6. def __del__ (self):
  7. print('del刪除對象')
  8. # 創建一個Item對象,將之賦給im變量
  9. im = Item('鼠標', 29.8)
  10. x = im # ①
  11. # 打印im所引用的Item對象
  12. del im
  13. print('--------------')
程序中重寫了 Item 類的 __del__() 方法,該方法就是 Item 類的析構函數,當系統將要回收 Item 時,系統會自動調用 Item 對象的 __del__() 方法。

上面程序先創建了一個 Item 對象,並將該對象賦值給 im 變量,① 號代碼又將 im 賦值給變量 x,這樣程序中有兩個變量引用 Item 對象,接下來程序執行 del im 代碼刪除 im 對象,此時由於還有變量引用該 Item 對象,因此程序並不會回收 Item 對象。

運行上面程序,可以看到如下輸出結果:

--------------
del刪除對象

從上面程序的輸出結果可以看到,del im 執行之后,程序並沒有回收 Item 對象,只有等到程序執行將要結束時(系統必須回收所有對象),系統才會回收 Item 對象。

如果將程序中 ① 號代碼注釋掉,再次運行上面程序,將會看到如下輸出結果:

del刪除對象
--------------

注釋掉 ① 號代碼之后,當程序執行 del im 之后,此時程序中不再有任何變量引用該 Item 對象,因此系統會立即回收該對象,則無須等到程序結束之前。
 
最后需要說明的是,如果父類提供了 __del__() 方法,則系統重寫 __del__() 方法時必須顯式調用父類的 __del__() 方法,這樣才能保證合理地回收父類實例的部分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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