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既然是規則了, 那就是約定俗成的, 不用過多糾結, 雖然這些規則里面也有必然的因素, 但現階段來說可以不作探討.
變量的命名需要: 遵守命名規則, 遵循命名規范, 這兩點是不一樣的, 規則是不能被打破的, 否則就運行不起來, 規范是一種實踐經驗, 不是必須要遵循的.
第一步: 變量的命名規則
下面演示錯誤的命名:
// 1. 不能以數字開頭 var 1a = 0; // 2. 不能使用關鍵字 var for = [1,2,3]; // 3. 不能使用保留字 var class = {};
下面演示正確的命名:
// 1. 以 "$" / "_" / "大小寫字母"開頭 var $1 = 123; var _a = 123; var a = 123; var A = 123;
注意:
1. JavaScript支持Unicode編碼的字符作為變量名, 也就是說, 其實中文也可以作變量名, 但基本不用, 也建議你們不要用;
2. 變量名區分大小寫, 變量 a 和變量 A 是兩個不同的變量;
3. 關鍵字可以理解為是js內置的具有特殊功能的指令, 因此不能使用, 保留字可以理解為是: 未來可能登場的的"替補關鍵字";
第二步: 變量的命名規范
規范就像中小學生守則一樣, 雖然每個學校都有, 但熊孩子還是一大堆, 而規則就像"人需要進食"一樣, 目前來看是沒有出現反例的, 因此它是一種規則.
變量的命名規范主要有三種:
// 1. 大駝峰寫法, 每個單詞的首字母大寫 var JoinerId = 123; // 2. 小駝峰寫法, 第一個單詞的首字母小寫, 其他單詞的首字母大寫 var joinerId = 123; // 3. 下划線寫法, 每個單詞都是小寫, 單詞之間以下划線分隔 var joiner_id = 123;
注意:
1. 上面三種命名規范中, 用的最多的是小駝峰.
2. 選好一種自己喜歡的命名風格, 就從一而終, 不能一會兒大駝峰一會兒小駝峰, 一會兒又下划線;
3. 如果是自己的項目, 則可以隨便選, 但如果是在公司, 則需要遵循公司的變量命名和其他代碼開發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