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中的打包機制是為了防止程序多個地方出現相同的名字而將局部程序限定在一塊的機制 如不同地區存在 同名同姓的人,為解決這個問題,我們不同地方的所有人(程序)分別打包。調用A的時候分別帶上a.A或者是b.A。這樣就不會出錯了。 打包其實就是新建了一個文件夾,然后把需要打包的程序放在這個文件夾下面。
要注意:
- package必須是程序中可執行的第一行代碼
- package語句只能有一句
- package命名要求包含的所有字符均為小寫,同時不能有特殊字符
- package可以有多層,每一層有.隔開,例如:package china.hubei.wuhan;(China是一個文件夾,hubei是china下的一個文件夾,wuhan是hubei文件夾下的一個文件夾
- package語句后面的分號不要掉。
- 包的路徑符合所開發的系統模塊的定義,比如生產對生產,物資對物資,基礎類對基礎類。
- 如果定義類的時候沒有使用package,那么java就認為我們所定義的類位於默認包里面(default package)。
- 個人的項目命名:
- indi : 個體項目(individual),指個人發起,但非自己獨自完成的項目,可公開或私有項目,copyright主要屬於發起者。 包名為“
indi.發起者名.項目名.模塊名……” - onem : 單人項目(one-man),推薦用indi,指個人發起,但非自己獨自完成的項目,可公開或私有項目,copyright主要屬於發起者。 包名為“
onem.發起者名.項目名.模塊名……” - pers : 個人項目(personal),指個人發起,獨自完成,可分享的項目,copyright主要屬於個人。 包名為“
pers.個人名.項目名.模塊名.……” - priv : 私有項目(private),指個人發起,獨自完成,非公開的私人使用的項目,copyright屬於個人。 包名為“
priv.個人名.項目名.模塊名.……”
- indi : 個體項目(individual),指個人發起,但非自己獨自完成的項目,可公開或私有項目,copyright主要屬於發起者。 包名為“
-
團體的項目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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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am: 團隊項目,指由團隊發起,並由該團隊開發的項目,copyright屬於該團隊所有。 包名為“
team.團隊名.項目名.模塊名.……” -
com : 公司項目,copyright由項目發起的公司所有。 包名為“
com.公司名.項目名.模塊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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