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 Visual C# 3.0 開始,在方法范圍內聲明的變量可以具有隱式“類型”var
。
其實也就是弱化類型的定義
VAR 可以替代任何類型,編譯器會根據上下文來判斷你到底用是想用什么類型的
至於什么情況下用到 VAR 就是你自己無法確定自己將用的是什么類型,在你自己也都可使用 VAR
VAR類型比 object 類型效率高
使用 var 定義變量是有以下四個特點:
1. 必須在定義時初始化。也就是必須是var s = “abcd”形式,而不能是如下形式:
var s;
s = “abcd”;
2. 一但初始化完成,就不能再給變量賦與初始化值類型不同的值了。
3. var要求是局部變量。
4. 使用var定義變量和object不同,它在效率上和使用強類型方式定義變量完全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