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s繼承的6種方式


想要繼承,就必須要提供個父類(繼承誰,提供繼承的屬性)
    
  一、原型鏈繼承
    
    重點:讓新實例的原型等於父類的實例。
    特點:1、實例可繼承的屬性有:實例的構造函數的屬性,父類構造函數屬性,父類原型的屬性。(新實例不會繼承父類實例的屬性!)
    缺點:1、新實例無法向父類構造函數傳參。
       2、繼承單一。
       3、所有新實例都會共享父類實例的屬性。(原型上的屬性是共享的,一個實例修改了原型屬性,另一個實例的原型屬性也會被修改!)
  
  二、借用構造函數繼承
    
    重點:用.call()和.apply()將父類構造函數引入子類函數(在子類函數中做了父類函數的自執行(復制))
    特點:1、只繼承了父類構造函數的屬性,沒有繼承父類原型的屬性。
       2、解決了原型鏈繼承缺點1、2、3。
       3、可以繼承多個構造函數屬性(call多個)。
       4、在子實例中可向父實例傳參。
    缺點:1、只能繼承父類構造函數的屬性。
       2、無法實現構造函數的復用。(每次用每次都要重新調用)
       3、每個新實例都有父類構造函數的副本,臃腫。

  三、組合繼承(組合原型鏈繼承和借用構造函數繼承)(常用)
    
    重點:結合了兩種模式的優點,傳參和復用
    特點:1、可以繼承父類原型上的屬性,可以傳參,可復用。
       2、每個新實例引入的構造函數屬性是私有的。
    缺點:調用了兩次父類構造函數(耗內存),子類的構造函數會代替原型上的那個父類構造函數。

  四、原型式繼承
    
    重點:用一個函數包裝一個對象,然后返回這個函數的調用,這個函數就變成了個可以隨意增添屬性的實例或對象。object.create()就是這個原理。
    特點:類似於復制一個對象,用函數來包裝。
    缺點:1、所有實例都會繼承原型上的屬性。
       2、無法實現復用。(新實例屬性都是后面添加的)
  
  五、寄生式繼承
    
    重點:就是給原型式繼承外面套了個殼子。
    優點:沒有創建自定義類型,因為只是套了個殼子返回對象(這個),這個函數順理成章就成了創建的新對象。
    缺點:沒用到原型,無法復用。
    
  六、寄生組合式繼承(常用)
    寄生:在函數內返回對象然后調用
    組合:1、函數的原型等於另一個實例。2、在函數中用apply或者call引入另一個構造函數,可傳參 
    
    重點:修復了組合繼承的問題

    繼承這些知識點與其說是對象的繼承,更像是函數的功能用法,如何用函數做到復用,組合,這些和使用繼承的思考是一樣的。上述幾個繼承的方法都可以手動修復他們的缺點,但就是多了這個手動修復就變成了另一種繼承模式。
    這些繼承模式的學習重點是學它們的思想,不然你會在coding書本上的例子的時候,會覺得明明可以直接繼承為什么還要搞這么麻煩。就像原型式繼承它用函數復制了內部對象的一個副本,這樣不僅可以繼承內部對象的屬性,還能把函數(對象,來源內部對象的返回)隨意調用,給它們添加屬性,改個參數就可以改變原型對象,而這些新增的屬性也不會相互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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