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中static和final修飾符


static和final修飾符

一、static修飾符

static表示“全局”或者“靜態”的意思,用來修飾成員變量和成員方法,也可以形成靜態static代碼塊,但是Java語言中沒有全局變量的概念。

被static修飾的成員變量和成員方法獨立於該類的任何對象。也就是說,它不依賴類特定的實例,被類的所有實例共享。

只要這個類被加載,Java虛擬機就能根據類名在運行時數據區的方法區內定找到他們。因此,static對象可以在它的任何對象創建之前訪問,無需引用任何對象。

用public修飾的static成員變量和成員方法本質是全局變量和全局方法,是類的所有實例共享同一個static變量。

static修飾的成員變量和成員方法習慣上稱為靜態變量和靜態方法,可以直接通過對象或者類名直接訪問,訪問語法為:
類名.靜態方法名(參數列表...)
類名.靜態變量名

用static修飾的代碼塊表示靜態代碼塊,當Java虛擬機(JVM)加載類時,就會執行該代碼塊。

1、static變量

按照是否靜態的對類成員變量進行分類可分兩種:一種是被static修飾的變量,叫靜態變量或類變量;另一種是沒有被static修飾的變量,叫實例變量。兩者的區別是:對於靜態變量在內存中只有一個拷貝(節省內存),JVM只為靜態分配一次內存,在加載類的過程中完成靜態變量的內存分配,可用類名直接訪問,當然也可以通過對象來訪問(但是這是不推薦的)。

 對於實例變量,沒創建一個實例,就會為實例變量分配一次內存,實例變量可以在內存中有多個拷貝,互不影響。

所以一般在需要實現以下兩個功能時使用靜態變量:
(1)在對象之間共享值時
(2)方便訪問變量時

public class Test {
 public static int a;//靜態屬性
}
public class Run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我們可以使用類名直接訪問
       Test.a=1;
      //當然我們也可以使用對象來訪問,雖然不推薦這樣做
       Test t1=new Test();
       Test t2=new Test();
       
       //如果是普通變量,那么每個變量輸入各自的對象
       //但是靜態變量是所有的對象所共享的
       t1.a++;
       t2.a++;
       System.out.println(Test.a);//輸出為3  
   }
}

2、靜態方法

靜態方法可以直接通過類名調用,任何的實例也都可以調用,因此靜態方法中不能用this和super關鍵字,不能直接訪問所屬類的實例變量和實例方法(就是不帶static的成員變量和成員成員方法),只能訪問所屬類的靜態成員變量和成員方法。因為實例成員與特定的對象關聯!因為static方法獨立於任何實例,因此static方法必須被實現,而不能是抽象的abstract。

靜態方法是類內部的一類特殊方法,只有在需要時才將對應的方法聲明成靜態的,一個類內部的方法一般都是非靜態的。

我們在Test類中添加一個靜態方法

public static void hello(){
    System.out.println("靜態方法");
}
Test.hello();//直接使用類名訪問

3、static代碼塊

static代碼塊也叫靜態代碼塊,是在類中獨立於類成員的static語句塊,可以有多個,位置可以隨便放,它不在任何的方法體內,JVM加載類時會執行這些靜態的代碼塊,如果static代碼塊有多個,JVM將按照它們在類中出現的先后順序依次執行它們,每個代碼塊只會被執行一次。例如:

//靜態語句塊

static{
    Test.a = 3;
    System.out.println("Test類中:"+a);
}

運行結果:

Test類中:3

3

靜態方法

利用靜態代碼塊在main方法運行之前就運行了。我們可以對一些static變量進行賦值。

二、final修飾符

final可以修飾類、屬性和方法,final的作用隨着所修飾的類型而不同

1、final修飾類中的屬性

無論屬性是基本類型還是對象類,final所起的作用都是變量里面存放的“值”不能變。這個值,對於基本類型來說,變量里面放的就是實實在在的值,如1,“abc”等。 而引用類型變量里面放的是個地址,所以用final修飾引用類型變量指的是它里面的地址不能變,並不是說這個地址所指向的對象或數組的內容不可以變,這個一定要注意。

final修飾屬性,聲明變量時可以不賦值,而且一旦賦值就不能被修改了。對final屬性可以在三個地方賦值:聲明時、初始化塊中、構造方法中。總之一定要賦值。 在Test類中點擊一個屬性

public final int b=100;//必須賦值,而且不能修改該值。

 

如果你想在Run類中main方法中修改b的值,就會報錯。

例如:類中有一個屬性是final Book b=new Book("name"); 那么你不能對p進行重新賦值,但是可以改變p里面屬性的值,p.setName('新名稱');

2、final修飾類中的方法。可以被繼承,但繼承后不能被重寫。

public final void hi(){
    System.out.println("");//子類不能重寫這個方法
}

 

3、final修飾類。類不可以被繼承,也就是不能有子類,俗稱太監類。

三、static和final一起使用

static final用來修飾成員變量和成員方法,可簡單理解為“全局常量”。對於變量,表示一旦給值就不可修改,並且通過類名可以訪問。對於方法,表示不可覆蓋,並且可以通過類名直接訪問。我們可以在Test類中定義一個常量。常量的命名規范一般是全大寫。

public final static int ABC=100;//全局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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