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dEventListener()方法:
addEventListener() 方法為指定元素指定事件處理程序。
addEventListener() 方法為元素附加事件處理程序而不會覆蓋已有的事件處理程序。
您能夠向一個元素添加多個事件處理程序。
您能夠向一個元素添加多個相同類型的事件處理程序,例如兩個 "click" 事件。
您能夠向任何 DOM 對象添加事件處理程序而非僅僅 HTML 元素,例如 window 對象。
addEventListener() 方法使我們更容易控制事件如何對冒泡作出反應。
當使用 addEventListener() 方法時,JavaScript 與 HTML 標記是分隔的,已達到更佳的可讀性;即使在不控制 HTML 標記時也允許您添加事件監聽器。
您能夠通過使用 removeEventListener() 方法輕松地刪除事件監聽器。
語法:
目標源.addEventListener(“事件”,函數處理,布爾類型)
第一個參數是事件的類型(比如 "click" 或 "mousedown")。
第二個參數是當事件發生時我們需要調用的函數。
第三個參數是布爾值,指定使用事件冒泡還是事件捕獲。此參數是可選的。
注意:請勿對事件使用 "on" 前綴;請使用 "click" 代替 "onclick"。
例如:
document.addEventListener("click",function(ev){ alert(”aaa“); }) //當點擊整個文檔時,彈出aaa
第三個參數:
默認值是 false,將使用冒泡傳播,如果該值設置為 true,則事件使用捕獲傳播。
想要更了解冒泡與捕獲機制看我另一篇隨筆,這里就不介紹了。
removeEventListener() 方法
removeEventListener() 方法會刪除已通過 addEventListener() 方法附加的事件處理程序。
語法:
事件源.removeEventListener(事件,事件名);
注意: 如果要移除事件句柄,addEventListener() 的執行函數必須使用外部函數,如上實例所示 (myFunction)。
匿名函數,類似 "document.removeEventListener("event", function(){ myScript });" 該事件是無法移除的。
版本兼容:
IE 8、Opera 6.0 及其更早版本不支持 addEventListener() 和 removeEventListener() 方法。不過,對於這些特殊的瀏覽器版本,您可以使 用 attachEvent() 方法向元素添加事件處理程序,並由 detachEvent() 方法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