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語言變量和常量


常量

  1. 在程序執行過程中,其值不能被改變
  2. 常量一般出現在表達式或者賦值語句
  3. 利用const 修飾的變量為常量,不可修改
  4. 利用define定義的一般為常量,定義時候不需要分號
  5. 利用extern修飾的量知識聲明,而沒有定義,故沒辦法對其賦值

 

  • 整型常量 100,200,300………..
    實型常量 3.14,5.15,-2.1
    字符型常量 ‘a’,‘b’,‘\n’
    字符串常量 ”a“,”ab“ ,”1230“

 

  • 變量
  1. 在程序運行中,其值可以發成改變
  2. 變量在使用之前必須先定義,定義變量前必須有相應的數據類型
  3. 變量名要遵循標識符命名規則

標識符命名規則

  1. 標識符不能是關鍵字
  2. 必須用字母或下划線開頭。
  3. 只能是字母、下划線、數字的組合,不能出現其他符號。
  4. 大小寫的含義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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