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Document 對象
解釋:每個載入瀏覽器的 HTML 文檔都會成為 Document 對象。Document 對象使我們可以從腳本中對 HTML 頁面中的所有元素進行訪問。
提示:Document 對象是 Window 對象的一部分,可通過 window.document 屬性對其進行訪問。
(2)什么是event??
答:event是事件對象。即:用來獲取事件的詳細信息:鼠標位置(clientX、clientY)、鍵盤按鍵等
列舉案例:(點擊頁面彈出鼠標位置信息案例)
代碼如下:
解釋:
這個事件兼容性問題,在之前的ie和ff瀏覽器中難以兼容,所以才會寫出兩個解決兼容性問題的答案(3、4的寫法)。
而現在大多數瀏覽器都得以兼容。所以推薦使用第二種寫法(第26-27行代碼)即可,若還出現瀏覽器兼容性問題,則推薦使用第四種寫法(第38-43行代碼)即可。
(3)事件冒泡
(一)列舉一個簡單案例:
效果圖如下:
代碼如下圖:
如上圖,顯示的就是冒泡事件所執行的效果。如代碼圖,當底層div被點擊,首先會觸發本身,接着它的父級也會被觸發,然后逐層向上觸發其他div點擊事件。
(二)列舉第二個案例:

(三)列舉第三個案例:
即:修改上面第二個案例
本案例為了實現:當點擊按鈕,使得div出現,當點擊頁面其他地方,使得div消失。(成功的例子↓↓↓)
解釋:
為了阻止按鈕的向上冒泡,實現案例效果,所以需要在按鈕點擊事件中添加阻止冒泡方法,即:event.cancelBubble=true即可。
【關於阻止冒泡,這篇文章可以好好閱讀:http://caibaojian.com/javascript-stoppropagation-preventdefault.html#comments (經測試,文章中的方法也可以實現阻止冒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