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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和對象是java編程中很重要的應該面向對象的一課,實際上可以將類看作對象的載體,它定義了對象所具有的功能。Java是面向對象的語言,因此掌握類與對象是學習Java語言的基礎。
1、什么是類?
類是具有相同的屬性和功能的事物的抽象的集合,在面向對象程序設計中,人們把一類事物的靜態屬性和動態可以執行的操作組合在一起就得到類這個概念。類是個抽象的概念,用來模擬一類事物,一旦定義了一個類,這個類就永遠存在。比如:人,人包含着有中國人和外國人,他們都有行為等相同的屬性,他們都具有走路,吃飯,工作等這些相同的,可動態執行的操作,所以可以定義“人類”這樣一個類來包含他們相同的屬性和功能。
2、怎么定義類?
1 package pkg1;
//定義一個class類。 2 public class Car{ 3 private String name; 4 private int age; 5 }6 public void brakes{ 7 8 }
注:1. 類名稱首字母要大寫,如果要定義的類名稱由多個單詞組成,則每個單詞的首字母都要大寫。

概念不多說,這篇筆記從代碼入手。(為了直觀的講解,下面代碼編寫可能會使用到中文)
public class 車品牌{ private String 品牌; private int 速度 = 0; public void 品牌(String 品牌){ this.品牌 = 品牌; } public void 踩油門(){ if(速度<100){ this.速度 += 20; } } public void 輕踩剎車(){ if(速度>0){ 速度 -= 5; } if(this.速度<0){ this.速度 = 0; } } public void 顯示速度(){ System.out.println("速度是:"+this.速度); } }
定義類的成員變量的示例如下:
就是類的屬性。這種變量分為成員變量和局部變量
成員變量:
- 成員變量定義在類中,在整個類中可以被訪問。
- 成員變量有默認初始化值。
局部變量:
- 局部變量只定義中局部范圍內,如:方法內,代碼內
- 局部變量存在於棧內存中。
注:在方法體外,類體內的聲明在變量稱為成員變量。
在方法體內部聲明的變量稱為局部變量。
在這里變量不要被外部引用,所以一般情況下使用private修飾符。
方法即對象的行為,為定義在類中的具特定功能的一段獨立的小程序,方法也稱為函數
方法運行后的返回結果的數據類型,
方法的特點:
定義方法可以將功能代碼進行封裝。
便於該功能進行復用。 方法只有被調用才會被執行。
方法的出現提高代碼的復用性。
4、調用方法:
同樣再寫一個測試類的文件
1 package pkg1; 2 3 class Test{ 4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5 車品牌 小飛車= new 車品牌(); 6 7 小飛車.踩油門(); 8 小飛車.輕踩剎車(); 9 10 小飛車.品牌("寶馬x5"); 11 小飛車.顯示速度(); 12 } 13 }
首先先創建一個對象
語法:類名 對象名=new 類名();
大多數學習java的都會寫,但是理解方面是這樣的,new一個類名,就會得到一個對象,而這個對象的類型就是這個類名的類型比如說:Car car=new Car();//就是通過new一個Car類名,得到car這個對象,而這個對象就是Car類型的。
所以先new出一個對象
用對象名.方法名獲取參數
運行效果
構造方法
構造方法作用就是對類進行初始化。 如果你沒有定議任何構造方法的形式,程式會為你取一個不帶任何參數的構造函數,那么你產生類的對像時只能用不帶參數的方法,如:class a {}//沒有任何構造函數。
構造方法就是與類同名的那個方法,它的作用是可以用來初始化,例子如下:
1 package pkg5; 2 3 public class Car{ 4 private String 品牌; 5 private int 價格= 200000; 6 7 //構造方法 8 public Car(String 品牌){ 9 this.品牌 = 品牌; 10 } 11 12 public void setCar(){ 13 14 System.out.println("品牌:"+this.品牌+" "+"價錢:"+this.價格); 15 } 16 }
測試類:
1 package pkg5; 2 3 public class Test{ 4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5 Car c1 = new Car("比亞迪-唐"); //作用 6 c1.setCar(); 7 8 } 9 }
this關鍵字
每個實例方法都有一個this的關鍵字,他引用正在被調用的方法的所屬當前對象,在你的方法引用一個實例變量時,編輯器會隱含使用的這個變量。
this關鍵字主要有三個應用:
(1)this調用本類中的屬性,也就是類中的成員變量; (2)this調用本類中的其他方法; (3)this調用本類中的其他構造方法,調用時要放在構造方法的首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