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標識符的使用規范


標識符是用來給變量、類、方法以及包進行命名的,標識符的使用應遵循的規則:

  • 開頭:標識符必須以字母、下划線_、美元符號$開頭。  

  • 標識符其它部分可以是字母、下划線“_”、美元符“$”和數字的任意組合。

  • Java 標識符大小寫敏感,且長度無限制。

  • 標識符不可以是Java的關鍵字。

 

標識符的使用規范:

  • 表示類名的標識符:每個單詞的首字母大寫,如Man, GoodMan

  • 表示方法和變量的標識符:第一個單詞小寫,從第二個單詞開始首字母大寫,我們稱之為“駝峰原則”,如eat(), eatFood()

 

      【注意】:Java不采用通常語言使用的ASCII字符集,而是采用Unicode這樣標准的國際字符集。因此,這里字母的含義不僅僅是英文,還包括漢字等等。理論上可以使用漢字定義標識符,但是不建議使用漢字來定義標識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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