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ython中函數和方法的區別


本篇內容主要介紹從幾個維度來介紹下python中函數和方法的區別:

首先,從分類的角度來分析。

(1)函數的分類:

  • 內置函數:python內嵌的一些函數。
  • 匿名函數:一行代碼實現一個函數功能。
  • 遞歸函數
  • 自定義函數:根據自己的需求,來進行定義函數。

(2)方法的分類:

  • 普通方法:直接用self調用的方法。
  • 私有方法:__函數名,只能在類中被調用的方法。
  • 屬性方法:@property,將方法偽裝成為屬性,讓代碼看起來更合理。
  • 特殊方法(雙下划線方法):以__init__為例,是用來封裝實例化對象的屬性,只要是實例化對象就一定會執行__init方法,如果對象子類中沒有則會尋找父類(超類),如果父類(超類)也沒有,則直接繼承object(python 3.x)類,執行類中的__init__方法。
  • 類方法:通過類名的調用去操作公共模板中的屬性和方法。
  • 靜態方法:不用傳入類空間、對象的方法, 作用是保證代碼的一致性,規范性,可以完全獨立類外的一個方法,但是為了代碼的一致性統一的放到某個模塊(py文件)中。

其次,從作用域的角度來分析:

(1)函數作用域:從函數調用開始至函數執行完成,返回給調用者后,在執行過程中開辟的空間會自動釋放,也就是說函數執行完成后,函數體內部通過賦值等方式修改變量的值不會保留,會隨着返回給調用者后,開辟的空間會自動釋放。

(2)方法作用域:通過實例化的對象進行方法的調用,調用后開辟的空間不會釋放,也就是說調用方法中對變量的修改值會一直保留。

最后,調用的方式不同。

(1)函數:通過“函數名()”的方式進行調用。

(2)方法:通過“對象.方法名”的方式進行調用。

class Foo(object):

    def func(self):
        pass

#實例化
obj = Foo()

# 執行方式一:調用的func是方法
obj.func() #func 方法

# 執行方式二:調用的func是函數
Foo.func(123) # 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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