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針對官方文檔未說明清楚的進行詳細探索研究,官方文檔詳見:全局配置 。
pages:
刪除頁面,需要先刪除app.json中pages對應頁面的路徑,再去刪除頁面相關的所有文件,不然會出現頁面文件混亂。
window:
用於設置小程序的狀態欄、導航條、標題、窗口背景色:
屬性 | 描述 | 表現 |
---|---|---|
navigationBarBackgroundColor | 導航欄背景顏色,如 #000000 |
![]() |
navigationBarTextStyle | 導航欄標題顏色,僅支持 black / white |
![]() |
navigationBarTitleText | 導航欄標題文字內容(會被頁面設置覆蓋) | |
navigationStyle | 導航欄樣式,僅支持以下值:default 默認樣式custom 自定義導航欄,只保留右上角膠囊按鈕 |
![]() |
backgroundColor | 窗口的背景色(屏幕下拉后展示的背景色): 1.ios可以上拉,上拉背景色如果沒有單獨設置,則顯示backgroundColor 2.如果設置有backgroundColorTop和backgroundColorBottom,則會覆蓋backgroundColor |
![]() |
backgroundTextStyle | 下拉 loading 的樣式,僅支持 dark / light |
![]() |
backgroundColorTop | 屏幕下拉露出頂部窗口的背景色,僅 iOS 支持(覆蓋backgroundColor) | 同backgroundColor |
backgroundColorBottom | 屏幕上滑露出底部窗口的背景色,僅 iOS 支持(覆蓋backgroundColor) | ![]() |
enablePullDownRefresh(android) | 是否開啟當前頁面的下拉刷新。(只對android有效) 詳見 Page.onPullDownRefresh |
|
onReachBottomDistance(ios) | 頁面上拉觸底事件觸發時距頁面底部距離,單位為px。(只對ios有效) 詳見 Page.onReachBottom |
|
pageOrientation | 屏幕旋轉設置,詳見 響應顯示區域變化,默認“portrait”,設置為“auto”則為跟隨系統旋轉 | 微信版本 6.7.3 |
resizable |
在 iPad 上運行的小程序可以設置支持 屏幕旋轉。 |
注:navigationStyle
只在 app.json
中生效。開啟 custom 后,低版本客戶端需要做好兼容。開發者工具基礎庫版本切到 1.7.0(不代表最低版本,只供調試用)可方便切到舊視覺。
tabBar:
除了tab文字、圖標和背景色等常用的選項可以設置,tab上邊框顏色也可以設置,tab也可以設置顯示在頁面頂端(不顯示圖標):
"tabBar": { ... "position": "top", ... }
debug:
debug模式是針對開發者工具的,開啟之后再開發者工具的控制台面板輸出Page的注冊,頁面路由,數據更新,事件觸發等之類的調試信息:
這些調試信息可以幫助開發者快速定位一些常見的問題,雖然這些信息對於初學者來說還有點幫助,但對於有一定基礎的開發者來說,就顯得有點影響正常的調試了——你所有的自定義控制台輸出的調試信息都會被大量的debug信息包圍着,那么最好還是關閉這個模式的好,這樣就清爽多了,也方便我們自己調試:
總結:
debug模式只在開發者工具中有效,默認關閉,即不設置,如需打開,需設置為true。
申請開啟后台運行的能力,類型為數組。如支持音樂后台播放。
{ "pages": ["pages/index/index"], "requiredBackgroundModes": ["audio"] }
注:在此處申明了后台運行的接口,開發版和體驗版上可以直接生效,正式版還需通過審核。
其他一些不常用的配置項:
networkTimeout——各類網絡請求的超時時間,單位均為毫秒。
functionalPages——啟用插件功能頁時,插件所有者小程序需要設置其 functionalPages
為 true
。
subpackages——啟用分包加載時,聲明項目分包結構。
workers——使用 Worker 處理多線程任務時,設置 Worker
代碼放置的目錄
preloadRule——聲明分包預下載的規則。
usingComponents——開發者工具 1.02.1810190 及以上版本支持 usingComponents 字段,在此處聲明的自定義組件視為全局自定義組件,在小程序內的頁面或自定義組件中可以直接使用而無需再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