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開發 和 發布版本,
創建分支
后合並到主干 (親測,可行)---此法主干合並到分支不行:https://www.cnblogs.com/firstdream/p/5632296.html
一般不重復從主干合並到分支,容易起止版本混淆。 一般正確做法是合並完新建分支。
第二個教程,對Merge two different trees
有不同的用法,使用上面那招就夠用了:http://blog.csdn.net/csdn1125550225/article/details/71082831
主干合並到分支(親測,可行,但是不建議這樣操作,文件內容容易出問題):http://blog.csdn.net/catoop/article/details/70246780
主干合並到分支要特別注意,主干的一些add操作版本需要忽略,否則報沖突錯誤,導致合並不成功。
以分支版本為主,如果主干版本與分支版本有不同的地方,合並時主干的不同部分將被放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