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的繼承
簡單理解:
某個類A具有某些特征,另一個類B,也具有A類的所有特征,並且還可能具有自己的更多的一些特征,此時,我們就可以實現:B類使用A的特征信息並繼續添加自己的一些特有特征信息。
基本概念
繼承:一個類從另一個已有的類獲得其特性,稱為繼承。
派生:從一個已有的類產生一個新的類,稱為派生。
繼承和派生,其實只是從不同的方向(角度)來表述,本質上就是一個事情。
父類/子類:已有類為父類,新建類為子類。父類也叫“基類”,子類也叫“派生類”
單繼承:一個類只能從一個上級類繼承其特性信息。PHP和大多數面向對象的語言都是單繼承模式。C++是多繼承。
擴展:在子類中再來定義自己的一些新的特有的特性信息(屬性,方法和常量)。沒有擴展,繼承也就沒有意義了
訪問(權限)修飾符
在類中的成員,通常都可以在前面加上以下3個修飾符:
public:公共的,共有的,公開的
protected:受保護的
private:私有的,
public公有的
用該修飾符修飾的成員,可以在“任何位置”使用(訪問)。
訪問(使用)是這樣一個語法模式:
對象->成員;
類名::成員;
訪問位置分為3個:
1:某個類內部:自然是該類的某個方法中
2:某個類的具有繼承關系的子(父)類的內部:是指其他類的某個方法中。
3,某個類的外部:一般就是獨立的代碼區(不在類中),類似我們之前的代碼。
代碼演示如下:
protected 受保護的
protected修飾的成員,可以在當前類或當前類的上下級具有繼承關系的類中訪問。
private私有的
private 修飾的成員,只能在其所在的類中訪問。
訪問修飾限定符的總結:
范圍 |
本類內 |
繼承關系類內 |
類外 |
public |
可以 |
可以 |
可以 |
protected |
可以 |
可以 |
不可以 |
private |
可以 |
不可以 |
不可以 |
parent代表父類
對比:self代表“本類”(自己當前類)
parent通常用於在子類中調用父類的成員的時候使用,多數通常就是使用父類的“靜態類”成員。
——因為parent代表的類,而非對象。
以下為parent關鍵字的2常見用法:
構造方法析構方法在繼承中的表現
子類中沒有定義構造方法時,會自動調用父類的構造方法。因此實例化子類時,需按照父類的構造方法的形式進行。
修改為:
子類定義了自己的構造方法,則不會自動調用父類的構造方法,但可以手動調用:parent::__construct();
但通常,在子類,很多時候,在構造方法中,都應該(需要)去調用父類的構造方法以節省代碼,增加可讀性:
子類中沒有定義析構方法時,會自動調用父類的析構方法。
子類定義了自己的析構方法,則不會自動調用父類的析構方法,但可以手動調用:parent::__destruct()
重寫override
重寫又叫覆蓋,就是將從父類繼承下來的屬性或方法重新“定義”——就是從新寫。
但注意:子類覆蓋父類的方法,雖然可以去調用父類的同名方法去完成一定的工作,但不是必須的。也有可能父類的該方法所執行的結果並不適合子類,此時子類就去完全自己寫了。
重寫的基本要求:
訪問控制權限:
下級的訪問控制權限應該不低於上級的訪問控制權限:
上級:public 下級:只能public
上級:protected 下級: protected, public
上級:private 下級:private protected public——實際此情況無意義。
私有的不能覆蓋,而是完全當作自己全新的。
方法的參數形式:
應該跟父類的一致。
正確的做法:
更多參數也不對:
私有屬性和私有方法的重寫問題:私有屬性和方法都不能覆蓋,但其實子類可以定義跟父類私有的同名屬性或方法。只是當作一個自身的新的屬性或方法來看待而已。不過方法的參數必須一致。
構造方法的重寫問題:構造方法不但可以像其他普通方法一樣重寫,而且,比普通方法更寬松:重寫的時候參數可以不一致。
最終類final class:
通常,一個類,沒有特別聲明的話,則“別人”就可以隨意拿過來使用並對之進行“擴展”——繼承。
但是:
如果某個類不希望對其進行擴展,則可以將其聲明為“最終類”。
形式:
final class 類名{ 。。。。類定義。。。。}
最終方法final method
通常,一個方法,如果沒有特別聲明,則下級類就可以對其進行“覆蓋”(重寫)。
但是:
如果某個方法不希望被下級類覆蓋,就可以對其生命為“最終方法”。
形式:
final function 方法名(){。。。。方法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