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ll 與 export命令
用戶登錄到Linux系統后,系統將啟動一個用戶shell。在這個shell中,可以使用shell命令
或聲明變量,也可以創建並運行shell腳本程序。運行shell腳本程序時,系統將創建一個子shell。
此時,系統中將有兩個shell,一個是登錄時系統啟動的shell,另一個是系統為運行腳本程序創建
的shell。當一個腳本程序運行完畢,腳本shell將終止,返回到執行該腳本之前的shell。
從這種意義上來說,用戶可以有許多 shell,每個shell都是由某個shell(稱為父shell)派生的。
在子shell中定義的變量只在該子shell內有效。如果在一個shell腳本程序中定義了一個變量,
當該腳本程序運行時,這個定義的變量只是該腳本程序內的一個局部變量,其他的shell不能引用它,
要使某個變量的值可以在其他shell中被改變,可以使用export命令對已定義的變量進行輸出。
export命令將使系統在創建每一個新的shell時,定義這個變量的一個拷貝。
這個過程稱之為變量輸出。
[例]
在本例中,變量myfile是在dispfile腳本程序中定義的。
然后用export命令將變量myfile輸出至任何子shell,例如當執行printfile腳本程序時產生的子shell。
dispfile腳本程序清單:
myfile=”List” export myfile echo “Displaying $myfile” pr –t –n $myfile printfile
printfile腳本程序清單:
echo “Printing $myfile” lpr $myfile&
運行結果:
$dispfile Displaying List 1 screen 2 modem 3 paper Printing List $
export 功能說明:設置或顯示環境變量。
語 法:export [-fnp][變量名稱]=[變量設置值]
補充說明:在shell中執行程序時,shell會提供一組環境變量。export可新增,修改或刪除環境變量,供后續執行的程序使用。export的效力僅限於該次登陸操作。
參 數:
-f 代表[變量名稱]中為函數名稱。
-n 刪除指定的變量。變量實際上並未刪除,只是不會輸出到后續指令的執行環境中。
-p 列出所有的shell賦予程序的環境變量。
所以得出的結論是:
1、執行腳本時是在一個子shell環境運行的,腳本執行完后該子shell自動退出;
2、一個shell中的系統環境變量會被復制到子shell中(用export定義的變量);
3、一個shell中的系統環境變量只對該shell或者它的子shell有效,該shell結束時變量消失
(並不能返回到父shell中)。
3、不用export定義的變量只對該shell有效,對子shell也是無效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