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ll編程之export


shell 與 export命令
用戶登錄到Linux系統后,系統將啟動一個用戶shell。在這個shell中,可以使用shell命令

或聲明變量,也可以創建並運行shell腳本程序。運行shell腳本程序時,系統將創建一個子shell。

此時,系統中將有兩個shell,一個是登錄時系統啟動的shell,另一個是系統為運行腳本程序創建

的shell。當一個腳本程序運行完畢,腳本shell將終止,返回到執行該腳本之前的shell。

從這種意義上來說,用戶可以有許多 shell,每個shell都是由某個shell(稱為父shell)派生的。

在子shell中定義的變量只在該子shell內有效。如果在一個shell腳本程序中定義了一個變量,

當該腳本程序運行時,這個定義的變量只是該腳本程序內的一個局部變量,其他的shell不能引用它,

要使某個變量的值可以在其他shell中被改變,可以使用export命令對已定義的變量進行輸出。

export命令將使系統在創建每一個新的shell時,定義這個變量的一個拷貝。

這個過程稱之為變量輸出。

[例]

在本例中,變量myfile是在dispfile腳本程序中定義的。

然后用export命令將變量myfile輸出至任何子shell,例如當執行printfile腳本程序時產生的子shell。

dispfile腳本程序清單:

myfile=”List”
export myfile
echo “Displaying $myfile”
pr –t –n $myfile
printfile

printfile腳本程序清單:

echo “Printing $myfile”
lpr $myfile&

運行結果:

$dispfile
Displaying List
1 screen
2 modem
3 paper
Printing List
$

export 功能說明:設置或顯示環境變量。
語  法:export [-fnp][變量名稱]=[變量設置值]
補充說明:在shell中執行程序時,shell會提供一組環境變量。export可新增,修改或刪除環境變量,供后續執行的程序使用。export的效力僅限於該次登陸操作。
參  數:
 -f  代表[變量名稱]中為函數名稱。
 -n  刪除指定的變量。變量實際上並未刪除,只是不會輸出到后續指令的執行環境中。
 -p  列出所有的shell賦予程序的環境變量。

 所以得出的結論是:

1、執行腳本時是在一個子shell環境運行的,腳本執行完后該子shell自動退出;

2、一個shell中的系統環境變量會被復制到子shell中(用export定義的變量);

3、一個shell中的系統環境變量只對該shell或者它的子shell有效,該shell結束時變量消失
(並不能返回到父shell中)。

3、不用export定義的變量只對該shell有效,對子shell也是無效的。


免責聲明!

本站轉載的文章為個人學習借鑒使用,本站對版權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如果侵犯了您的隱私權益,請聯系本站郵箱yoyou2525@163.com刪除。



 
粵ICP備18138465號   © 2018-2025 CODEPRJ.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