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象方法的定義


抽象方法的定義格式:

修飾符 abstract 返回值類型 方法名稱(參數列表);

一個方法寫上abstract關鍵字,去掉{},就是抽象方法

含有抽象方法的類,一定是一個抽象類.

抽象類的格式:

修飾符 abstract class 類名稱 {

//...

}

抽象類的使用:

抽象方法不能直接new對象

必須定義一個子類繼承抽象類

子類必須覆蓋重寫抽象類中所有抽象方法 去掉abstract關鍵字,加上{}

創建子類對象

通過子類對象調用方法

抽象類的注意事項:

抽象類不能創建對象,如果創建,編譯無法通過而報錯.只能創建其非抽象子類的對象

抽象類中,必須有構造方法,是供子類創建對象時,初始化父類成員使用的

抽象類中,不一定包含抽象方法,但是有抽象類方法的類必定是抽象類

抽象類的子類,必須重寫抽象父類中所有的抽象方法,否則,編譯無法通過而報錯.除非該子類也是抽象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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