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間商存在的意義


中間商的存在是有意義和價值的。
對供應商來說:
1.中間商承擔了供應商的生產、庫存壓力,大部分的庫存都是積壓在中間商里;
2.中間商緩解了供應商的回款壓力;
3.中間商更接近渠道客戶,更了解趨勢;
對消費者來說:
1.中間商便於商品和信息的獲取,無論是從時間上還是從地理上;
2.面對上游客戶的更多樣的要求,中間商能更好地服務下游客戶。
根據以上,中間商的庫存積壓、穩定安全的貨款支付、相對供應商的更高價租金和更高附加值的人力成本,在充滿競爭的市場經濟下,難道就不應該壓供應商價嗎?
另外,為了便於上游客戶的投入也不小,上面所說的租金、人力成本,還有諸如廣告營銷、信息系統的搭建等,都是一筆不小的錢,在有質量或服務提升的情況下提高客戶單價也無可厚非。
利潤是企業存在的最終目的,而滿足需求(供應商需求、客戶需求)是企業存在的根本,兩者是一碼事。提高了自己滿足需求的能力並因此獲利企業才能生存發展下去,個人才能有發展,社會也因此而發展,這就是最大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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