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五一回家又斷更了一個放假時間了~~~
只有光頭才能變強
回顧前面:
之前花了點之間時間去搞多線程的基礎知識了,難呀難呀難呀....打算還寫一篇線程池的就暫時將多線程系列停止了...
今天中午在逛簡書的時候發現一些大廠也會問Object對象里面有什么方法(也算是一個知識點吧),Object我還沒去認真復習過,於是這篇主要看看Object對象有什么要注意的地方~
那么接下來就開始吧,如果文章有錯誤的地方請大家多多包涵,不吝在評論區指正哦~
一、Object對象簡介
聲明:本文都是使用JDK1.8
我們學Java的知道,Java是一門面向對象的語言。無論在Java中出現什么,都可以認為它是對象(除了八大基本數據類型。當然了,八大基本數據類型也能裝箱成為對象):
- 而Object就是這些對象的最高級別的,所有的Java對象都隱式地繼承了Object對象(不用顯示寫
extends
繼承) - 所有的Java對象都擁有Object默認的方法。
那么我們看看Object有什么方法:
其實就可以歸納成幾個:
registerNatives()
【底層實現、不研究】hashCode()
equals(Object obj)
clone()
toString()
notify()
notifyAll()
wait(long timeout)
【還有重載了兩個】finalize()
Object一共有11個方法,其中一個為底層的實現registerNatives()
,其中兩個wait()
和wait(long timeout, int nanos)
重載方法。
- 所以我們真正需要看的就是8個方法
還有一個屬性:
public final native Class<?> getClass();
二、equals和hashCode方法
equals和hashCode方法可以說是面試的重點題了,配合着String可以說在面試題中哪都有它們的存在。
首先,我們來看看equals和hashCode在Object中原生的實現吧:
hashCode:
public native int hashCode();
equals:
public boolean equals(Object obj) {
return (this == obj);
}
看上去都非常簡單:
hashCode()
由native方法底層實現了。equals()
就直接==
判斷是否相等了。
想要更加清晰它們究竟是做什么的,我們來讀讀它的注釋:
根據注釋我們可以總結以下的要點:
- 重寫
equals()
方法,就必須重寫hashCode()
的方法 equals()
方法默認是比較對象的地址,使用的是==
等值運算符hashCode()
方法對底層是散列表的對象有提升性能的功能- 同一個對象(如果該對象沒有被修改):那么重復調用
hashCode()
那么返回的int是相同的! hashCode()
方法默認是由對象的地址轉換而來的equals()
方法還有5個默認的原則:- 自反性--->調用
equals()
返回的是true,無論這兩個對象誰調用equals()
都好,返回的都是true - 一致性--->只要對象沒有被修改,那么多次調用還是返回對應的結果!
- 傳遞性--->
x.equals(y)
和y.equals(z)
都返回true,那么可以得出:x.equals(z)
返回true - 對稱性--->
x.equals(y)
和y.equals(x)
結果應該是相等的。 - 傳入的參數為null,返回的是false
- 自反性--->調用
為啥說hashCode()
以散列表為底層帶來性能的提升是很容易理解的。我們再來回顧一下HashMap的插入:
如果hash值都不相等,那么可以直接判斷該key是不相等的了!
2.1equals和hashCode方法重寫
equals()
方法默認是比較對象的地址,使用的是==
等值運算符。但是按我們正常開發來說,比較的是對象地址是沒有意義的。
- 一般地,如果我們有兩個Address對象,只要這兩個對象的省號、城市號、街道號相等,我們就認為這兩個對象相等了!
2.2String實現的equals和hashCode方法
我們在初學的時候可能就聽過了:String已經實現了equals和hashCode方法了。
- 這也就是為什么,我們可以直接使用String.equals()來判斷兩個字符串是否相等!
下面我們就來看看它的實現吧:
三、toString方法
接下來我們看看toString方法,也十分簡單:
toString方法主要是用來標識該對象的:
從上面的結果我們都可以看出來:得出的結果我們並不能看到什么東西~
於是我們一般都重寫toString(),那么打印出的結果就很方便我們調試了!
@Override
public String toString() {
return "Address{" +
"provinceNo=" + provinceNo +
", cityNo=" + cityNo +
", streetNo=" + streetNo +
'}';
}
下面的結果看起來就好多了:
四、clone方法
我們也來看看它的頂部注釋:
看了上面的注釋我們可以總結以下的要點:
- clone方法用於對象的克隆,一般想要克隆出的對象是獨立的(與原有的對象是分開的)
- 深拷貝指的是該對象的成員變量(如果是可變引用)都應該克隆一份,淺拷貝指的是成員變量沒有被克隆一份
下面我們來看一下淺拷貝:拷貝了Employee對象,但是其成員變量hireday沒有被克隆出去,所以指向的還是同一個Date對象!
4.1clone用法
那么我們如何克隆對象呢?無論是淺拷貝還是深拷貝都是這兩步:
- 克隆的對象要實現Cloneable接口
- 重寫clone方法,最好修飾成public
淺拷貝:僅僅拷貝了Person對象,而date沒有拷貝!
public class Person implements Cloneable {
// 可變的成員變量
private Date date;
@Override
public Object clone() throws CloneNotSupportedException {
return super.clone();
}
}
深拷貝:不僅拷貝了Person對象,也拷貝了date成員變量
public class Person implements Cloneable {
// 可變的成員變量
public Date date;
@Override
public Object clone() throws CloneNotSupportedException {
// 拷貝Person對象
Person person = (Person) super.clone();
// 將可變的成員變量也拷貝
person.date = (Date) date.clone();
// 返回拷貝的對象
return person;
}
}
4.2clone疑問進一步學習protected
不知道有沒有人跟我有相同的疑問:
- 我只想要淺拷貝,能不能直接調用該對象.clone()來實現?
比如我現在有個Address對象:
public class Address {
private int provinceNo;
private int cityNo;
private int streetNo;
public Address() {
}
public Address(int provinceNo, int cityNo, int streetNo) {
this.provinceNo = provinceNo;
this.cityNo = cityNo;
this.streetNo = streetNo;
}
}
下面的代碼你們認為如何?
Address address = new Address(1, 2, 3);
address.clone();
我們都知道:
- protected修飾的類和屬性,對於自己、本包和其子類可見
可能會想:clone()
方法是定義在Object類上的(以protected來修飾),而我們自定義的Address對象隱式繼承着Object(所有的對象都是Object的子類),那么子類調用Object以protected來修飾clone()
是完全沒問題的
- 但是,IDE現實告訴我,這編譯就不通過了!
出現錯誤的原因我立馬就想到:是不是我對protected修飾符出現了偏差?
protected修飾的類和屬性,對於自己、本包和其子類可見,這句話本身是沒有錯的。但是還需要補充:對於protected的成員或方法,要分子類和超類是否在同一個包中。與基類不在同一個包中的子類,只能訪問自身從基類繼承而來的受保護成員,而不能訪問基類實例本身的受保護成員。
- 上面的代碼就錯在:Address與Object不是在同一個包下的,而Address直接訪問了Object的clone方法。這是不行的。
下面我截兩張圖再來給你們看看(看完圖再看上面的描述,就能理解了):
圖片來源和更多的展開閱讀:https://blog.csdn.net/wangyanguiyiyang/article/details/49800493
五、wait和notify方法
wait和notify方法其實就是Java給我們提供讓線程之間通信的API。
按照慣例我們還是來看注釋怎么說吧:
wait方法:
notify方法:
notifyAll()方法:
看完上面的注釋我們可以總結以下的要點:
- 無論是wait、notify還是notifyAll()都需要由監聽器對象(鎖對象)來進行調用
- 簡單來說:他們都是在同步代碼塊中調用的,否則會拋出異常!
notify()
喚醒的是在等待隊列的某個線程(不確定會喚醒哪個),notifyAll()
喚醒的是等待隊列所有線程- 導致
wait()
的線程被喚醒可以有4種情況- 該線程被中斷
wait()
時間到了- 被
notify()
喚醒 - 被
notifyAll()
喚醒
- 調用
wait()
的線程會釋放掉鎖
其實總結完上面的並不會有比較深刻的印象,可以嘗試着回答幾個問題來加深對wait()
和notify()
的理解。
5.1為什么wait和notify在Object方法上?
從一開始我們就說了:wait()
和notify()
是Java給我們提供線程之間通信的API,既然是線程的東西,那什么是在Object類上定義,而不是在Thread類上定義呢?
因為我們的鎖是對象鎖【要是忘記的同學可回顧:Java鎖機制了解一下】,每個對象都可以成為鎖。讓當前線程等待某個對象的鎖,當然應該通過這個對象來操作了。
- 鎖對象是任意的,所以這些方法必須定義在Object類中
5.2notify方法調用后,會發生什么?
上面已經說了,notify會喚醒某個處於等待隊列的線程。
但是要注意的是:
- notify方法調用后,被喚醒的線程不會立馬獲得到鎖對象。而是等待notify的synchronized代碼塊執行完之后才會獲得鎖對象
5.3sleep和wait有什么區別?
Thread.sleep()
與Object.wait()
二者都可以暫停當前線程,釋放CPU控制權。
- 主要的區別在於
Object.wait()
在釋放CPU同時,釋放了對象鎖的控制。 - 而
Thread.sleep()
沒有對鎖釋放
參考資料:
- https://blog.csdn.net/lingzhm/article/details/44940823
- http://www.cnblogs.com/dolphin0520/p/3920385.html
- https://www.cnblogs.com/eer123/p/7880789.html
- https://www.jianshu.com/p/f4454164c017
六、finalize()方法
finalize()
方法將在垃圾回收器清除對象之前調用,但該方法不知道何時調用,具有不定性
- 一般我們都不會重寫它~
一個對象的finalize()方法只會被調用一次,而且finalize()被調用不意味着gc會立即回收該對象,所以有可能調用finalize()后,該對象又不需要被回收了,然后到了真正要被回收的時候,因為前面調用過一次,所以不會調用finalize(),產生問題。
參考資料:
進階的資料:
- https://www.cnblogs.com/Smina/p/7189427.html
- http://www.importnew.com/23913.html
- https://zhuanlan.zhihu.com/p/29522201
- https://zhuanlan.zhihu.com/p/25698745
七、總結
總的來說也算是把Object看了一遍了,不至於一下子把它的方法給忘了~~~在學習的過程中也遇到過問題,最明顯的是對protected修飾符又加深了一次理解。
參考資料:
- 《Java核心技術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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