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final
在java中,final可以用來修飾類,方法和變量(成員變量或局部變量)。下面將對其詳細介紹。
1.1 修飾類
當用final修飾類的時,表明該類不能被其他類所繼承。當我們需要讓一個類永遠不被繼承,此時就可以用final修飾,但要注意:
final類中所有的成員方法都會隱式的定義為final方法。
1.2 修飾方法
使用final方法的原因主要有兩個:
(1) 把方法鎖定,以防止繼承類對其進行更改。
(2) 效率,在早期的java版本中,會將final方法轉為內嵌調用。但若方法過於龐大,可能在性能上不會有多大提升。因此在最近版本中,不需要final方法進行這些優化了。
final方法意味着“最后的、最終的”含義,即此方法不能被重寫。
注意:若父類中final方法的訪問權限為private,將導致子類中不能直接繼承該方法,因此,此時可以在子類中定義相同方法名的函數,此時不會與重寫final的矛盾,而是在子類中重新地定義了新方法。
class A{ private final void getName(){ } } public class B extends A{ public void getName(){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args){ System.out.println("OK"); } }
1.3 修飾變量
final成員變量表示常量,只能被賦值一次,賦值后其值不再改變。類似於C++中的const。
當final修飾一個基本數據類型時,表示該基本數據類型的值一旦在初始化后便不能發生變化;如果final修飾一個引用類型時,則在對其初始化之后便不能再讓其指向其他對象了,但該引用所指向的對象的內容是可以發生變化的。本質上是一回事,因為引用的值是一個地址,final要求值,即地址的值不發生變化。
final修飾一個成員變量(屬性),必須要顯示初始化。這里有兩種初始化方式,一種是在變量聲明的時候初始化;第二種方法是在聲明變量的時候不賦初值,但是要在這個變量所在的類的所有的構造函數中對這個變量賦初值。
當函數的參數類型聲明為final時,說明該參數是只讀型的。即你可以讀取使用該參數,但是無法改變該參數的值。
在java中,String被設計成final類,那為什么平時使用時,String的值可以被改變呢?
字符串常量池是java堆內存中一個特殊的存儲區域,當我們建立一個String對象時,假設常量池不存在該字符串,則創建一個,若存在則直接引用已經存在的字符串。當我們對String對象值改變的時候,例如 String a="A"; a="B" 。a是String對象的一個引用(我們這里所說的String對象其實是指字符串常量),當a=“B”執行時,並不是原本String對象("A")發生改變,而是創建一個新的對象("B"),令a引用它。
2. finally
finally作為異常處理的一部分,它只能用在try/catch語句中,並且附帶一個語句塊,表示這段語句最終一定會被執行(不管有沒有拋出異常),經常被用在需要釋放資源的情況下。(×)(這句話其實存在一定的問題)
很多人都認為finally語句塊一定會執行,但真的是這樣么?答案是否定的,例如下面這個例子:
當我們去掉注釋的三行語句,執行結果為:
為什么在以上兩種情況下都沒有執行finally語句呢,說明什么問題?
只有與finally對應的try語句塊得到執行的情況下,finally語句塊才會執行。以上兩種情況在執行try語句塊之前已經返回或拋出異常,所以try對應的finally語句並沒有執行。
但是,在某些情況下,即使try語句執行了,finally語句也不一定執行。例如以下情況:
finally 語句塊還是沒有執行,為什么呢?因為我們在 try 語句塊中執行了 System.exit (0) 語句,終止了 Java 虛擬機的運行。那有人說了,在一般的 Java 應用中基本上是不會調用這個 System.exit(0) 方法的。OK !沒有問題,我們不調用 System.exit(0) 這個方法,那么 finally 語句塊就一定會執行嗎?
再一次讓大家失望了,答案還是否定的。當一個線程在執行 try 語句塊或者 catch 語句塊時被打斷(interrupted)或者被終止(killed),與其相對應的 finally 語句塊可能不會執行。還有更極端的情況,就是在線程運行 try 語句塊或者 catch 語句塊時,突然死機或者斷電,finally 語句塊肯定不會執行了。可能有人認為死機、斷電這些理由有些強詞奪理,沒有關系,我們只是為了說明這個問題。
易錯點
在try-catch-finally語句中執行return語句。我們看如下代碼:
答案:4,4,4 。 為什么呢?
首先finally語句在改代碼中一定會執行,從運行結果來看,每次return的結果都是4(即finally語句),仿佛其他return語句被屏蔽掉了。
事實也確實如此,因為finally用法特殊,所以會撤銷之前的return語句,繼續執行最后的finally塊中的代碼。
3. finalize
finalize()是在java.lang.Object里定義的,也就是說每一個對象都有這么個方法。這個方法在gc啟動,該對象被回收的時候被調用。其實gc可以回收大部分的對象(凡是new出來的對象,gc都能搞定,一般情況下我們又不會用new以外的方式去創建對象),所以一般是不需要程序員去實現finalize的。
特殊情況下,需要程序員實現finalize,當對象被回收的時候釋放一些資源,比如:一個socket鏈接,在對象初始化時創建,整個生命周期內有效,那么就需要實現finalize,關閉這個鏈接。
使用finalize還需要注意一個事,調用super.finalize();
一個對象的finalize()方法只會被調用一次,而且finalize()被調用不意味着gc會立即回收該對象,所以有可能調用finalize()后,該對象又不需要被回收了,然后到了真正要被回收的時候,因為前面調用過一次,所以不會調用finalize(),產生問題。 所以,推薦不要使用finalize()方法,它跟析構函數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