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getInstance()方法的原因及作用


使用getInstance()方法的原因及作用

先舉例說明:

下面是一個例子,為什么要把這個類實例化?有什么好處?

 //實例化

 public static DBConnect instance;

 public static DBConnect getInstance(){

  if(instance == null){

   instance = new DBconnect();

  }

  return instance;

 }

總的來說:這是單例模式,一般用於比較大,復雜的對象,只初始化一次,應該還有一個private的構造函數,使得不能用new來實例化對象,只能調用getInstance方法來得到對象,而getInstance保證了每次調用都返回相同的對象。

詳細解釋一下:對象的實例化方法,也是比較多的,最常用的方法是直接使用new,而這是最普通的,如果要考慮到其它的需要,如單實例模式,層次間調用等等。

*直接使用new就不能實現好的設計,這時候需要使用間接使用new,即getInstance方法。這是一個設計方式的代表,而不僅僅指代一個方法名。

1. new的使用:

     如Object _object = new Object(),這時候,就必須要知道有第二個Object的存在,而第二個Object也常常是在當前的應用程序域中的,
     可以被直接調用的
 
  2. GetInstance的使用:
  * 在主 函數開始時調用,返回一個實例化對象,此對象是static的,在內存中保留着它的引用,即內存中有一塊區域專門用來存放靜態方法和變量,

 * 可以直接使用,調用多次返回同一個對象。

 

  3.兩者區別對照:
  * 大部分類(非抽象類/接口/屏蔽了constructor的類)都可以用new,new就是通過生產一個新的實例對象,或者在棧上聲明一個對象 ,每部分的調用
  * 用的都是一個新的對象。 
  * getInstance是少部分類才有的一個方法,各自的實現也不同。
  * getInstance在單例模式(保證一個類僅有一個實例,並提供一個訪問它的 全局訪問點)的類中常見,用來生成唯一的實例,getInstance往往是static的。

  * (1) 對象使用之前通過getInstance得到而不需要自己定義,用完之后不需要delete;
  * (2)new 一定要生成一個新對象,分配內存;getInstance() 則不一定要再次創建,它可以把一個已存在的引用給你使用,這在效能上優於new;
  * (3) new創建后只能當次使用,而getInstance()可以跨棧區域使用,或者遠程跨區域使用。所以getInstance()通常是創建static靜態實例方法的。

  * 總結:
* getInstance這個方法在單例模式用的甚多,為了避免對內存造成浪費,直到需要實例化該類的時候才將其實例化,所以用getInstance來獲取該對象,
* 至於其他時候,也就是為了簡便而已,為了不讓程序在實例化對象的時候,不用每次都用new 關鍵字,索性提供一個instance方法,不必一執行這個類就
* 初始化,這樣做到不浪費系統資源!單例模式 可以防止 數據的沖突,節省內存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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